我如果只是为了赢,我也可以立一个这种比较麻绳的论,但是我没有立这个论,我觉得这个比赛,坦白讲也不是为了赢,是我真的想要表达一些观点。什么意思?我认为,就算你说同性恋性取向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我们应该给同性恋平权,我觉得这个论点带来的效果是不够好的,都不能说是不够好,是不好的。
为什么?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这个是真的代表很多人心中非常常见的想法。
“生来如此”并非真正的接纳
比如有人说,当一个孩子跟自己的父母说,性取向这个东西是先天的时候,虽然他父母不再责怪他,不再认为他是为了个人的选择违逆了整个家族,或者是不在乎家族的面子,这个家族与别人的相处等等。
虽然他父母不再责怪他了,但是他父母会说都怪爸爸妈妈没有把你照顾好,让你吃了苦。又何止是父母这么想,其实有很多性少数群体,他们自己也觉得虽然这个东西是天生的,是自己不可选的,但是他们非常恨这件事情。
美国的数据,男同性恋、女同性恋青年考虑或者试图自杀的比例是一般人口的4倍。不光是这个社会对同性恋有偏见,这些同性恋最亲最近的人,甚至是自己对自己都有偏见。
这是我说的,如果只是以天生来做理由去说我们应该平权,就算我们要跟它共存,但是这种哪怕是父母对孩子,父母对自己,别人对同性恋,同性恋对自己等等这样的厌恶,这样的自卑,这样的恨,这个是不能够被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