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书评

人类啊,你的道路是什么样的呢?无外乎是圣童的道路、疯子的道路、虚无缥缈的道路、闲扯淡的道路、随你怎么样的道路。

也算是一种疯狂,我用三个小时看完了这本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这本被公认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它围绕几个年轻人几次开车跨域美国大陆,最终抵达墨西哥的故事展开描写,展现了当时社会几个带有象征性的年轻人荒诞不经的生活经历,大麻,性,酒精。既反映了当时战后美国青年的精神空虚和浑浑噩噩的状态,也在一定程度上抒发了对追求个性的向往。

故事从叙述者我索尔和主人公迪安的相遇展开,迪安是当时反传统,反权威,反平民化的神秘主义代表,在作者的笔下,他疯狂又乖张,他单纯又邪恶,他是疯子中的疯子。他自私且恣意妄为,全凭自己的意识决定每一步的生活,他又不断在思考,思考生活的真正意义。而小说中的我索尔则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迪安的头号粉丝,索尔本是作为一位过着平凡生活的普通的大学生,却疯狂迷恋迪安的生活处世,他周旋在反叛与回归中,与迪安一起,在疯狂中清醒,在沉沦中苏醒。

在人物设置上,我觉得它同了不起的盖茨比十分相似,却又不尽相同,他们都以“我”作为故事的叙述者,他们都以“我”心中那个最向往的人作为叙述对象,不同的是在这本书中,“我”最后妥协于这个时代,而在盖茨比中,“我”最后终于懂得了那个时代绿灯的意义,与时代一同迷失。

对我而言,这本书不只是流浪和在路上,它不同于吉普赛人把流浪作为生活的传统,他不像凄苦的难民把流浪作为痛苦的逃离。我认为它不只是年轻人的叛逆,它是心灵的游荡,渴望着的什么;它是在旷远的荒野下,思考着的什么;它是在震耳欲聋的通宵达旦中,等待着的什么…他们要起及时行乐,向往每一秒的极乐,他们精神上的空虚,趋引着他们不断靠物质麻痹自己的渴望,他们害怕心灵上的空寂,转而用接连的对话尖叫自欺欺于自己。但这也算不算是一种不同的变质于一般的对生活的热爱?他们意识到了问题,并不是选择逃避按部就班的继续自己的生活,而是转而去冒险,在自己的路上去折腾,去做常人眼中最不正常的事,去发现自己生命真实的意义。就像文中的一段自序: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有感觉有兴趣的人在一起,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

一顿囫囵吞枣后,我对这本书仍只能是管中窥豹,它其中的许多暗示象征我都仍看不清晰。即便如此,但他让现在的我知道了,要勇于发现自己的心,永远保持年轻,永远乐于折腾,他让我也有了勇气去寻找我自己的的路,去突破我自己的心,去打破我所有的墨守成规,所有的恐惧。就像是要我们永远都疯狂的相信“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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