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这两天急速降温,有些着凉,工作的时候觉得困的慌,一天喝两杯热黑咖啡才能堪堪顶住,要是没有短暂午休的话,那更是坚持不了,所以偶尔会到休息区去闭眼休息15分钟。
早上睡起来看到昨晚十一点多当事人发的信息,赶到律所后便及时的进行了处理,事情也很简单,顺带也跟法院沟通,是否收到了我邮寄的代理手续,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也算是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中午外出碰到一个医生,感觉应该是遇到过医疗事故纠纷,知道我是律师之后一直逼问我,现在的法律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落后了?为什么不能提前制定好去避免一些事情的发生?
我回答说法律有滞后性,但不代表它有问题,也不代表它落后。
法律的滞后性简单理解为法律是取决于立法者的认知水平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导致的顾尤不及。
当在制定某个法律的时候,立法者能去预测的情况总是有限的,而社会又是快速发展的。
那此时先制定下来的法律对于新出现的新情况就有可能会有顾及不到之处,这就是法律的滞后。
从哲学上说,社会是运动的,法律不可能时刻反映社会变化,从而让法律出现滞后性,这是法治无法回避的代价。
我回头假想,如果与社会一致的法条就适用,与社会不同步的法条因其滞后性就不适用,最终将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适用。
当然,我也在想自己是不是有些恶意的去揣度这位医生所遇到的遭遇,他只是作为一个法律爱好者去真切的表达他的想法,但他生硬地逼问确实让我感到有些不适。
吃完午餐刚回所,便接到顾问单位的电话,紧急去顾问单位处理临时出现的事项。
下午研究了中午临时接到的咨询,看了好半天才算理清楚人物、事件关系,时间跨度几十年,也难怪一直掰扯不清,有的当事人离世的离世,年老的年老,对当年发生事情的记忆留存已非常淡薄。
不过还是让我再次感慨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家都懂的用法律的武器去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因为还需要补充材料,自己才能理清,现在还没有补充材料,只能先放放。
回住处的路上看到每天必过的酒店竟然被改成了隔离酒店,原本每天走的路也已封控处理,大巴车停在巷子里,身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有的引导着隔离人员进入隔离酒店,有的沿途进行消杀。
路口已经拉上了隔离带与站上了魁梧的安保,示意此路不通。
看来形势还真挺严峻。
但互联网上最近给我推送的都是疫情防控变轻的新闻或者消息,某某地解封,某某地不再要求核酸检测等等。
这又让我想到了中午的医生,还有他的同事们,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戴着N95口罩。
新闻告诉我疫情没事,可能接触到的、身边的专业人士反而将自己的防控标准进行了提升。
我便在想,是不是要让能听见炮火声儿的人去指挥战斗呢?
转眼疫情已3年,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实习的第120个工作日,先记录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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