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境不应成为一切杀人行为的合理借口
我:好的,谢谢詹同学。
如果我是非常机械地执行法律条文的话,我的立论就不会这么长了,我可能会像那本书里面第一个法官那样,特别短这件事情就结束了。之所以我说了这么多话,就代表我并没有仅仅是机械地在执行法律,而是我考虑过你说的一切观点。
你刚才用了正当防卫这个所谓的类比——你也许没有这样的意图——但是我觉得它在客观结果上也许对观众有一些混淆。
你一直讲妻子谋杀一个家暴的丈夫,她说她多么可怜,她并不需要在丈夫刀砍下来的最后一刻才正当防卫,她可以很早就开始正当防卫。
为什么我说她用这个例子有一点混淆观众呢?因为仿佛在“洞穴奇案”中那个被杀的人,他们今天会处在这样的境况当中,错在那个被杀的人,是被杀的人引起了一切的发生,而杀了他能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这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当中一个重大的差别。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对被杀的人有一个家暴的丈夫这样的情感想象,这个是不对的。
反之,我认为这个被杀的人才是在洞穴之中非常值得我们去效仿和尊敬的一个人。他在退出契约、说我并不想进行抽签的时候,他说的话是什么?“让我们再等一等”。詹同学刚才说了很多词,她说没有恶意。
什么叫做恶意?一个人明确说了,他不希望干这件事情,然后你帮他抽签,然后杀了他,这叫不叫恶意?你现在做的是一个杀人的决定,你有道德和法律义务去尝试其他伤害更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