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站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原则,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指明了方向。干部监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必须深刻领悟全会精神要义,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监督格局,为“十五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锚定政治监督根本,把准监督“定盘星”。政治属性是干部监督的第一属性,监督的精准度首先体现在对政治方向的把握上。全会要求“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这要求我们必须将“两个维护”作为监督的根本标尺。必须紧扣“国之大者”,聚焦权力运行风险点,紧盯政策制定、审批监管、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深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政治生态谈心谈话”等方式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要紧盯群众关切领域,围绕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深化系统治理思维,织密监督“防护网”。《建议》提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这要求我们跳出“头痛医头”的惯性思维,以系统观念推动监督从“单点突破”向“全域覆盖”升级。强化“四责协同”机制,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串联成闭环链条,推动责任主体同向发力。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既“由风查腐”深挖奢靡享乐背后的贪腐问题,又“由腐纠风”整治行业不良风气,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制度短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应。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提振干事“精气神”。监督的终极目标是激励担当作为,而非束缚干部手脚。全会强调“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这要求我们把握好监督的“温度”与“力度”。要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要强化纪律教育长效机制,将正面典型引领与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让党员干部在监督中形成“遵规守纪、廉洁用权”的思想自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干部监督工作既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又要展现“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将政治监督的“准度”、系统治理的“广度”、严管厚爱的“温度”有机融合,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中国式现代化航船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