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流浪汉终于走出死亡区域。那里有一条河,盛产黄金,很多人进去后都没有出来。他知道,但他还要去那里,因为他什么都没有。
那里贫瘠到了极致,乱石滩、大戈壁,光秃秃的。白天热、晚上冷,几头野山羊已经瘦的皮包骨。如果不是恋着这里的水源,早就迁移到别的什么地方了。每天都是太阳独自从东边滚到西边,他呢,每天都赤身裸体把自己泡在混浊的河水中筛沙,他像个囚徒,更像一个疯子。
寂寞把他的心啃得支离破碎,但他依然坚持着,因为他爱着同村的一个姑娘,只要有了金子他就可以把姑娘娶过来。一想到这里,他就能忍下去。到了夜里,抚摸着晒裂的皮肤,打着冷颤唱着最美的情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在为希望服役。
3年后,他走了出来,带着满满一袋子的金沙,回到了村里,那女子早死去。
他来到城市,站在城市中央,很多人对他指指点点认为他是一个野人。长期的与世隔绝几乎令人失去了语言能力。花费了3年时时光,他恢复如初。完全脱去淘金岁月打在他身上的烙印,成为人人景仰的绅士,娶了名门望族的女儿为妻,并生儿育女。他不再是一个流浪汉,不再是野人,而是一个富翁,连国王都赐给他一个显赫的姓氏。
他老了,他的年轻美貌的第三任妻子与情夫正密谋夺取他的财产,他的儿子们为了获得他的遗产费尽心机。他知道,所有人都盼着一件事发生,那就是他早一天死亡。
他非常孤独,身边好多的保镖,却不值得信任,他妻子的情夫也曾是他最信赖的保镖。他讨厌那几张最熟悉的笑脸,因为只有他离开人世后那些人才真正开心。
他不能去医院,除非他愿意尽快见到上帝。他把自己关在秘室里,秘室中除了堆积如山的黄金,还有盛开的假花,躺在金山上,他神志不清了。
他热恋的女子来了,还是当初的样子,漂浮在半空中抚摸他的头发,他想喊她的名字,她只是笑,把一捧一捧的沙子洒在他头上,恍惚中他又回到了乱石滩,野山羊亲切得很,曾经被他诅咒过一万遍的太阳仿佛就是他的情人,他真想拥抱。
他醒了,眼前只有一堆冰冷的金子。他疯狂的在金子中寻找,寻找曾被他视为死敌的河沙。
那些从情人指缝中滑落的沙子是那么美,他要找沙子,哪怕只有一粒,他也会把它含在嘴里,像亲吻她香艳艳的唇。他疯了,从来不知道湮没黄金的沙子--他以前的死敌是那么可爱,那么可望而不可及。
密室里只有他淘过的金子,一堆非常干净的金子,非常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