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说,作为即将离任(出局)的股东兼总经理,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稳定骨干人员的情绪,请大家相信公司有更美好的发展空间,公司未来的领导班子有能力带领大家走的更远。
如果作为总经理要尽责履职,大概有如下三个方面:
①主动对接国资监管要求,理顺三会一层权责边界,明确股东会决策事项清单,在授放权方面要求“先紧后松”,即在有成熟的董事会之前,股东会可以更多的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未来再逐步放权授权给董事会、经理层。【党的事情例外】
②加强内部风控。防止公司出现大的风险,被审计或巡视到,对股东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可以提前谋划内控流程建设,这也是国资委要求各级国企必须完善的,师出有名容易实现。
③优化激励分配。重点是岗位体系和薪酬激励,打造管理序列和技术序列双通道(或加上业务序列三通道,看实际情况),优化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科研技术奖励办法、科技人员激励规则等,对业务人员(所谓销售)制定业务奖励办法等,激发大家活力(先预留空间,以防未来激励尺度更小)。
后两者都是国资国企改革重点强调的内容,尤其是科技人员激励、鼓励科技研发比较契合大政方针,是发展的导向,相对比较好实现。
话说回来,按现在国资监管的要求,混改公司的民营小股东(一票否决权都没得),基本没法谈股东权力,往往是行政管理大于强于法人治理。人事财哪个都管不到,不如安心收息,做做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