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的文章不长,甚至稍显太过简短;但就在这么一篇简短的文章中,科斯提出了几个开创性的观点,通过后人的更深入的研究,形成了新的经济学分支。
“当经济学家比较不同的社会安排时,适当的做法是比较这些不同安排所产生的社会总产品,.. 问题是设计各种可行的安排,它将纠正制度中的某方面缺陷而不引起其他方面更严重的损害”,这应该就是制度经济学的思想起源;而他在文章开篇和第九章对于生产要素概念的论述,应该就是产权经济学的思想起源。
其中的观点确实有启示性。比如说,比较社会总产出这个观点。
用这个观点,评估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其实是非常有用的。但很奇怪,经济学界居然没有人这么做,而只是简单的评估基础建设的投资是否可以产生利润。
但是,虽然科斯的观点很有启示性,但要把观点变成真正有效性的措施,依然是困难重重。比如说,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真的可以走的通吗?
比较社会总产出的处理原则听上去很有诱惑力,但却存在很大的缺陷。比如说,一些国家让毒品合法化,不就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做出的决策吗-禁毒的投入巨大,但毒品并没有办法彻底制止,反而因为禁毒让毒品价格大幅提升,提升了毒品的利润,而合法化就会大幅度降低毒品的价格。换言之,毒品合法化所带来的社会损失比禁毒所带来的社会损失低,所以毒品合法化是合理的。这种理由就是扯淡:毒品是能够彻底摧毁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根基的因素之一,本质上给一个国家造成的损失是无限的。所以,如果居然可以得出毒品合法化对一个国家更有好处,要么是这种成本比较的思想上还有根本性的缺陷,要么就是在得失的计算方法上存在致命的错误。
我的看法,理论层面,这种处理原则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没有办法回答,那就是生命的价值是多少:不给出一个值,那么,很多对比根本就做不了;如果给出一个值,不论这个值是多少,都意味着,生命是可以买卖的,只要价钱足够。而如果把生命的价值定义为无限大,那么,所有的东西都将不可定价,现有的经济学就会彻底崩塌。
所以,制度经济学如果不进行一次根本性的进化,就像现在这么走下去的话,一定会走进死胡同。
再说产权经济学。
对于产权的概念,存在一种误解或者曲解,那就是把产权等同于私有化。科斯的文章里,其实所提到的只是“权利的界定”,并没有说,任何东西都应该划到私人口袋里。事实上,在权利如何界定上,科斯仅仅是指出了,这种问题里面包含经济成分而已。但是西方政治学里,政治正确太多了。所以权利的界定变成了产权,然后产权就变成了私有化。这种曲解带来了巨大的问题-某种程度上说,苏联解体也有这种曲解的一份功劳。
另外,明确产权+降低交易费用=效率最大化听上去确实很不错,但把注意力放到降低交易成本上,是一条错误的道路:交易成本不可能降低到0;况且,博弈两方中的某一方,会策略性的提升交易成本,从而获取利益,因为当交易成本相对于对一方是阻碍的时候,对另一方而言,就变成了帮助。穷人起诉大企业,大企业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拖,一直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导致很多人拖不下去就只能无奈放弃。就是这个道理。
另外,产权问题只是经济问题吗?
科斯没有回答。我的观点是,当然不是:不管权利界定为公有,还是私有,都要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公有,什么是私有,以及凭什么公有,凭什么私有?这样一个推导,直接就指明,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要对一个概念做出定义,这个概念就是正义。因为从利益的角度说,所谓正义,就是正当的利益。
这已经是政治学的范畴。
同样如果从妨害的角度看科斯所研究的问题,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妨害这个词,同样也会引申出正义这样一个最底层的政治学概念。
因为妨害的,肯定是利益。
那么,凭什么这个利益要受到保护而不可以被妨害?
答案很简单,正当的利益。
而从利益的角度说,所谓正义,就是正当的利益。
所以,要确认什么是妨害,首先就要确认,什么是正义。
同样,“妨害”这个词,还引申出了一个政治学概念,那就是“自由”。《人权宣言》说,“自由即有权做无害于他人的一切事情”。如果对妨害问题做更深入的探究,就会进入到“自由”这个领域。而科斯在这篇文章中,事实上是否定了绝对的自由的:“对个人权力无限制的制度实际上就是无权力的制度”,这是他的原话。
所以,科斯的文章所分析的问题,其实不是纯粹的经济学问题-当然,从《规则论》的角度看,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存在纯粹的经济学问题,也不存在纯粹的政治学问题,就像这个世界不存在纯粹的经济学,也不存在纯粹的政治学一样。
最后说一下,为什么要从《规则论》的角度去评判科斯定理?
因为评判他人的思想和理论的前提,是拥有自己的思想。否则,评判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基础。之所以要评判,是为了找到更好的方案,毕竟研究的是经济学,而不是经济学史。没有自己的思想去评判他人的理论,最终的结果,要么是把这种思想和理论捧上神坛,要么就是生搬硬套的论证,这种思想和理论不完善,有问题。但更好的方案在哪里?肯定回答不出来。这种评判,唯一的作用,就是混饭吃。
科斯的思想,还给了我们最后一个启示,那就是
在人文社会领域,指出问题很简单,因为很多问题就在现实中明摆着;但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另外一个维度的事情-即使是很多听上去很英明的政策,现实中实施之后,就会发现,这些政策和措施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也在制造出甚至更多的问题。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或者意见领袖之类,他们的观点乍一听都很有道理,因为他们都能够指出问题;但如果仔细分析他们的观点,就会发现他们要么根本给不出解决办法,要么给出的办法极其空洞。
不要相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