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芳文.F】
如果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每一个女人梦中都深藏着一袭飞扬的华裳,或素雅如兰,或浓艳似血,或洁白如雪。
男人在女人的衣柜前常常瞠目结舌。他们搞不懂,为什么女人拥有如此多的衣服,却还在不断地买买买,如痴如狂,孜孜以求,一无厌足?而男人的全部衣物却只在一隅。
要我说,这恐怕和男人喜欢“后宫佳丽三千”,是一个道理。许多人也许不便承认,或碍于娇妻,或惧于悍妇。但我认为那是事实。
女人天生热爱漂亮的服饰,热爱美,那是本能。在对待衣服上,女人总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尤其看到稍有姿色的女人穿上了漂亮衣服,瞬间便羡慕嫉妒恨起来,脸上不动声色,心里不由得暗自较量,自己穿定然比她更婀娜许多吧。真是爱慕虚荣的一伙。
另外,对于服饰,女人还有一些独门见解,但那是秘密。我有一位女同学,是个妙人儿。她只消瞥一眼对方女士的穿着,即刻便能判定她的年龄,经济状况,学识素养,过往经历,精神状态,甚至在家中的地位,丈夫的宠爱程度等等。听起来不像是真的,但其实属于命理学中一门严肃的旁支——鉴貌辨色。
衣着得体考究,袅袅婷婷地穿行在大街小巷。或莲步轻移,左右顾盼,如美人登临,睥睨天下;或稳步徐行,姿态曼妙,衣袂飘飘,这固然使女人自信满满,闲适快意,对男人,又何尝不是赏心悦目?
就拿不切实际的我来讲,回忆起小时候困苦忧急的情状,就恨不能像小叮当一样,拥有一台“时光机”,穿过重重岁月,打开时空之门,向儿时的我输送一切紧要物资,衣物鞋帽,笔墨纸张,吃的玩的。我什么都缺。假如所料不差,那时的我也许会索要一件粉红色“的确良”衬衫。
八十年代后期,我上初中,说起来怪不好意思的,夏天我只有一件淡黄色土布衬衫,连一件替换的都没有,怎么办呢?我应对的方法是,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必是将汗湿的衬衫脱下,换上妈妈的旧衬衣,然后迅速搓洗,绞透,晾干,以便第二天再穿。时间一长,不免感到心虚,总感觉别人看我的眼神透着异样。
为了穿上像样的衣服,十六岁的暑假里,我没日没夜地拼命做手工——缝手套,一下子攒了九十块钱。那时候缝一打手套能赚五毛钱,一打是二十只手套。我妈替我到镇上剪了布料,做了两件短袖衬衫,和一条黄蓝色竖条纹的百褶裙。我幸福地度过了整个夏天。
高中,我特别想要一件挡风的大衣。在灰冷的冬季里,北风狂啸,空壳棉袄根本无法御寒,整个人冻得皱巴巴的,尤其在积雪初晴的早上,更是冻得像团玻璃渣,几乎碰一下就要碎裂。那个时候就想,最好来一件裹得紧紧的,绒绒的,可以把整个脖子都缩进去的大衣。然而,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如愿,大家的生活都不好。
后来发生了一桩巧妙的的事,我幸运地得到了一件大衣。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去镇上的姨妈家玩,看到表姐的衣橱里挂了好多衣服,其中有一件黑呢大衣,看上去暖和极了,气派非凡,上面缀满了红色和白色的小星星,我顿起觊觎之心。
不过,想虽这么想,我的心情却很低落。表姐大我五岁,把我当做小孩,不爱搭理我,更不可能将如此漂亮的大衣拱手相送。明知是奢望,我却无法按捺住自己的渴望之心,盯着那件大衣痴痴看了半晌。
午后的光线透过玻璃窗照在呢面上,轻轻抚摸,竟有触手生温的感觉。我舍近求远地央求姨妈,也只是要一两件“姐姐已经不喜欢穿了,或者自己觉得已经过时的”衣服。
表姐是上班拿工资的人,已经开始谈第一次恋爱,处在特别热衷新衣服的阶段,赚到的钱都拿来穿衣打扮了。
晚饭时分,她带着英俊的男朋友,一阵风似的回家了。我心想糟糕,时机不对啊,男朋友来了,根本就开不了口嘛。虽然还是小孩,也多少有一点自尊。
万幸姨妈替我开了口。不知是不是巧合,在那微妙的一刹那,正好赶上表姐含情脉脉地望向她的新朋友,听到姨妈的问话,被恋爱的甜蜜冲昏了头脑的表姐,竟然大大方方地爽快答应了。恋爱真是一种奇怪的好毛病。我跳起来,不失时机地举起手指,瞄准了那件黑呢大衣……
如同上天的恩赐,在大眼睛朋友的温情注视下,“呱嗒”一声,那件漂漂亮亮的黑毛呢大衣,连同一条白底红花的连衣裙,从桦木的衣架上轻轻剥下,不可思议地,落到我的手中。简直是险中求胜。
我后来想想,觉得自己真是幸运,那个不期而遇的,英姿飒爽的年轻人,一定是上天派来帮助我的天使,因为此后不久,他们之间的故事就戛然而止。
这件冒险得来的大衣,是我人生中拥有的第一件大衣,此后一直陪伴了我好些年。尽管后来我入手过很多大衣,但是,没有一次是在我如此渴望的心情和新奇的体验中得到的,因而也就印象不深。
在飘着木樨花香的阳台上,码下这些字,心里还有着小小的难过。正是九月授衣季节,我却没有任何添衣的欲望。
在我的三个大衣橱里,挂满了长短不一的衣服,有的做工繁复,浓墨重彩,样式新奇;有些则极简,清丽淡雅,面料各种各样。然而,没有哪一款是我特别钟爱的。穿衣打扮,似乎也只是依心情而定。
在人生的经验里,求而不得的伤感,永远比如愿以偿的幸福来得深刻,就像只有成功人士才能侃侃大谈创业的的艰难,对于衣着寒碜的人来讲,哪来由奢及俭的机智之语。
时代在不断变化,人的追求与品位也由此更迭。由最初必要的防寒之衣,到如今的挑挑拣拣,可有可无。实在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打开衣柜,时间以排列的方式重诉悲喜,层层叠叠,段落分明,铺张有序——这是女人恣意纵横的原野,每一件衣裳都是一朵精致的花,凭心情任意采摘。
不过在某种意义上,女人更像是花朵。如果她本身是娇媚的,那么衣裳就是绿叶,衬出她高雅,映照她宽敞的内心世界;如果她只有平淡无奇的外表,那也无妨,一袭华袍加身,揽镜自照,亦觉明艳不可方物。
她往往是自恋的,有着神经质般的警惕。唯有在她夺目的光彩中偃旗息鼓,你们才能相安无事。
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但在这里,外在美即是内在美的体现。与其说,女人对于华美的服饰永无餍足,不如说,女人对于美的追求永不停歇。也正因如此,我们生活的世界才显得五彩缤纷,独具一格。
在特定的环境下,衣服不光象征着欲望,爱情,自信,同时又代表着身份,地位,职业。男人凭借力量和智慧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天下,相比于前者,女人的使命较为轻松。
如果说,功成名就是男人毕生的追求与奋斗目标,那么,追求美,追求爱,是女人为之战斗的终身事业。女人的绝大部分智慧和柔情都体现在这里了。
在《乱世佳人》里,面对战乱后的一贫如洗,主人公斯嘉丽,就是凭借母亲留下的一幅天鹅绒窗帘改装成的长裙,去亚特兰大征服男人,改写命运,从而拯救她濒临绝境的家园的。
在《灰姑娘》里,那一身公主裙装是灰姑娘通向爱情的敲门砖;在《穿普拉达的女王》中,那一身时尚着装是女主安迪驰骋职场的必备武器,是专用名片;而对购物狂丽贝卡来讲,漂亮衣服是她的迷幻剂,是罂粟花,她甘心沉迷其中不愿自拔。
服装对女人的全部意义在于此,就像所有能给予你欢愉的东西那样,它能提升你的生活和品位,它值得你去精益求精。这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个性美的呈现。
对某些人而言,衣服就像杜拉斯笔下的爱情,是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或许,衣裳是女人的另一种爱情,另一种表达方式。
生命是在自行的过程中达到平衡的,可不可以这样说,正因为世界上有了美丽诱人的服饰,女人才愿意焕发她的青春和生命力,才愿意相信爱情,饱尝痛苦,仍相信美,相信仅凭天生的魅力,就可以完美地度过一生。
应该庆幸,女人把无限的想象和创造力都花费在这上面,而不是其它领域。所以,依我看,男人的全部贡献,是让女人在追求美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忘记衰老和死亡的恐惧。这是衣裳的永远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