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我们就已经引进了莱布尼茨的第二条基本原则——“充足理由律”,它的意思是“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理由的。”所以,充足理由律是用来解释个体事物存在的偶然性的,换句话说,它是用来解释,为什么会存在如此之多的个体事物,它们看起来是如此的偶然,如此的微不足道,就像山谷里的野百合,海上的泡沫,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这些东西的存在都是有理由的。
一定有朋友会紧接着说,可是,话说到这里,依旧没有解决我们的根本疑惑呀——请问,这个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时候,就需要引入第三条原则——“圆满性原则”了,这是一条关于上帝自由选择的原则。莱布尼茨认为:上帝之所以会在无数可能的世界里选择并创造出这个世界,其根本理由在于,这个现实的世界具有最大的完满性。也就是说,我们所身处的这个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里最好的那个世界。
很显然,这是一个上帝的视角,而不是凡人的视角。作为个体,我们的确会经常追问:我为什么存在?我为什么不是作为唱摇滚的崔健而存在而是作为学哲学的崔健而存在?根据莱布尼茨的圆满性原则,答案非常明确——因为上帝在各种可能世界中做出了自由的选择,并且因为这个选择是上帝做出来的,因此它就是最完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