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曰必谓之学矣。
“贤贤易色”,两个“贤”字,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第二个贤字是名词,指贤人——学问修养好的人。这比较好理解,问题就出在这个“色”字上,很多古代宋儒都把它解读为“女色”“女人”“男女之色”了。“易色”,就是不近女色,把自己的太太、女友都不要了。
北宋经学家邢昺在《论语注疏》解:“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也。谓以尊敬贤者之心去替代爱好美色之心。”清朝的刘宝楠《论语正义》引王念孙说,认为“易”,就是“如”的意思,贤贤易色,犹言“好德如好色”。 朱熹在《四书集注》里说,“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诚也”。难道孔子是让大家做学问一定要不近女色,不好色就是有学问吗?显然这不符合人之常情,如果孔子真这么说,那他就成不了圣人。
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凡是人的生命,就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性的问题,一个生活的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而男女属于康乐问题,人生就离不开这两件事。“食色性也”,也就是这个道理。所以那些宋儒解释“贤贤易色”,为了做学问,都可以把自己的妻女丢开是讲不通的。
这个“色”字,应该做态度、形色解,就是对人对事对社会的态度。“易”,就是改变。“贤贤易色”,其实也可以理解为“见贤思齐”的意思,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改变。
“事父母能竭其力”是讲孝道,孝敬父母要尽心尽力,但也不能过分,要量力而行。尽自己的心力做到了就是孝。“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如果一味追求某种物质上的满足,那穷人家里就没有孝子了。
“事君能致其身”,这个“君”字是表示对人的尊称。不论朋友或同事,他跟你感情好,了解你、认识你,认为非你帮忙不可,而你又答应了,那他就是君。你既已答应帮忙朋友完成一件事,就一定要尽心,答应了就言而有信。“能致其身”,就是竭尽自己身、心的力量。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句话被再三提到,要我们对朋友要言而有信,说明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大家可能有这种体会,有时候对朋友答应了的事却做不到,心里非常难过,为了自己的道德要求,想尽办法去做,去弥补。所以子夏才会说:“虽曰未学,吾曰必谓之学矣”。
综合起来解读这段就是:“一个人面对君子、贤人时,要尊重学问、尊重贤人,并且要改变自己的态度,注重自己的行为,向贤人看齐,做到聪圣明智。事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事奉君主,能够鞠躬尽瘁;朋友交往,能够诚实守信。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而且有学问,有教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