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刷到了齐秦的《原来的我》,1991年,他在北京工体的狂飙演唱会,一张门票25元,三天爆满,那是他巅峰时期的完美之作。
现场比录音棚效果还好。
人们说齐秦的嗓子如同镶着金边。形容得真贴切。
又听了那时对他的访谈,说话声音也很清脆,很谦逊,透着对音乐的挚爱。
那时我刚上高中,最先听到的曲子是《自己的沙场》,超级喜欢,特别是曲子最后的军鼓,每每听总给我力量。
高中的我,几乎把齐秦的每一着歌都学会了,甚至记下了每一首歌的歌词。他的每一盘磁带都是我和小伙伴们的最爱。
“唱一首歌,叫做生命,却不知生命为何?”
这句歌词一如那时的自己,在思考着生命的意义。
虽然没有进入社会,却也被《狂流》吸引,好像怕自己沉入社会的狂流,失了自己。
现在回首,好在未曾失了自己,还是那个认真的人,认真地活着,认真地做事,也认真地回忆那青春的探索与迷茫,还有找到方向的快乐与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