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女孩,大都拥有世界上最甜美的笑容和最闪亮的眼睛。晶晶也不例外,就是那个,在我躲在阴影下畏畏缩缩的时候,牵着我的手走进阳光里的好姑娘。所以尽管现在我们有时会天各一方,但是时间和距离从未将我们紧靠的心分开。我们依旧是彼此能懂得对方伤痛的那个人。
晶晶是个爱笑的女生,即使有什么让人不开心的事发生,她也绝对不会被困扰很久。我喜欢看她表演一口吃鸡蛋的绝技;喜欢看她没心没肺地眯着眼睛大笑;喜欢看她开心得又蹦又跳的样子。
(贰)
人生有多少车站,就有多少遗憾。我不曾想到,她会像我一样,在一趟车上背上过于沉重的包袱。以至于下车以后,连笑容都那么疲惫。
我看着她写给我的文字,仿佛看到她就站在我面前,同我娓娓道来她的往事。她没有流泪,只是眼里时不时透露出一丝无奈。她像往常一样笑着,笑得我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
人是后知后觉的动物,只有当我们回头看时,才会发现当初的自己,既勇敢又寂寞。我们的故事,可以感动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却偏偏感动不了故事里的男主角。
(叁)
我想我和晶晶真正相识,是在我们做了同桌之后。我们在讲台前面的小小桌面上写写画画、说说笑笑,一起分享零食和自己的心事。
那时候最难熬的课程是数学和政治;最愉快的是元哥的语文和鹿老师的地理;最紧张的是历史老师的五分钟知识点拷问。每次上语文课之前,我都会在密密麻麻的课本和本子下面藏好杂志,晶晶则会在抽屉里面藏好拆开的零食,坐在我左边的杨胖托着眼镜一个劲地打瞌睡,我戳一戳他,他愤愤地看我一眼。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醒过来,手机上的五点二十的闹钟再也不用打开,我不用再熬夜补数学作业,黑板上的粉笔灰再也不会落在我们的头发上。我才知道,说了再见,再见就真的是一件很难办的事。
(肆)
刘同学一号是在我出现之前就已经出现在晶晶生活中的人,在那个感情简单美好的时候,他毫不意外地成为了晶晶的光芒。他带晶晶去那个在建的公园,和她一起去看电影,告诉她起风的时候要闭起眼睛来。如此种种,晶晶断定他是一个温柔的男生。
这些都是我认识晶晶之后,她骄傲地告诉我的。有人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所以哪怕以后晶晶为他走了再多的路,吃了再多的苦,到如今,她也可以把那些故事,淡淡地脱口而出。
晶晶喜欢瘦瘦的男生,就在这个时候,又瘦又聪明的刘同学二号吸引了刚刚从上一段感情中走出来的晶晶。瘦瘦的刘同学聪明地在一个恰好的时间握住了晶晶的手,从此以后,晶晶就傻傻地跟在他身后,跟了好久好久。
晶晶说,她喜欢看刘同学讲数学题的样子,喜欢每一个和他共处的时光。我想,如果不是真的喜欢一个人,又怎么会喜欢他所有的样子,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呢?
喜欢一个人,就像突然有了软肋,也像有了铠甲。有了铠甲的晶晶,在高三的大熔炉里,一定是无所畏惧的吧。所以她才能在后来老师家长们的千阻百挠之下,依然那么坚定。
一八年的元旦,我在陌生的城市度过。同学们搬来椅子围坐成一圈,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高三的同窗好友们,仿佛回到了高三那年的元旦。
刚上大一的晶晶总是留言说好想回到从前,那一刻我都懂了——世间始终你好,而我们,也始终学不会忘记。
一六年的元旦,我们的快乐在一楼的那一间小教室快速膨胀,我们抓紧了时间尽情玩乐,但还是感觉不够。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美好的时光就像来得太快的感情一样,总是会在我们的指尖匆匆溜走。我们握得越用力,就越会失望,越会措手不及。
元旦之后没多久,刘同学因为各个方面的因素,决定和晶晶分道扬镳。从那以后,晶晶总是躲进教室旁边的空房子偷偷地掉眼泪。她不再一如既往地向我炫耀刘同学对她的好,不再在语文课上偷吃东西,不再整日地对着我傻笑。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晶晶,似乎跟着从前那个刘同学,一起从教室的窗台上跳了出去,从此踪迹全无。
突然有一天,晶晶啪的一声把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摔在桌子上,赌气似的说道“以后我每想一次他,我就做一道数学题”。我看到她这个样子,又好笑又心疼。
高考季如期而至,在即将分别的那几天,我们穿着绿色的班服,喧嚣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直到如今,分别时的场景还是会出现在我的梦里。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认真的告别,短暂却如此深刻。
感情向来都是前味甜蜜短暂,后味苦涩绵长。我们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记住,却要用六七年的时间学会忘记。即使毕业后过了很久,晶晶还是没有放过自己。
(伍)
大概每一个孤独无助的人,都习惯晚睡吧。在无数个漫长的黑夜里,晶晶总是对我讲起那个让她难忘的瘦瘦的刘同学。
今天早上晶晶告诉我,昨晚刘同学又跑进了她的梦里,她说,我那么想他,他昨晚一定没有睡好。
纳兰词中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一句。其实不管是初识,还是故人,都是山河,都是我们要走的路。
余生那么长,我们还有很久可以去学习怎样忘记。不过没关系,总有一天我,我们会有铠甲。我只希望我们的晶晶,遍历山河,觉得人间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