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辩护

今天看《社会性动物》里面的第五章讲的一个概念叫做自我辩护,就是人们都会对自己的行为,信念和感受加以辩护。当人们去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只要有任何可能,都会尽力让自己(或者他人)相信所做的事情是合乎逻辑的,合理的。从而缓解内心的压力。

这种情况感觉在自我矛盾的时候最为明显,有时候当众做错一件事,或者说错一些话,事后会感到很难受,无法缓解内心的不安和压力,于是找各种理由和观点支撑自己的错误,从而安慰自己,协调内心的失调,最初的观点发生最大的改变。经研究发现,失调在以下两个条件下达到最大:(1)人们感到个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2)人们的行为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越大,而且人们对于行为的责任越大,人们感受到的失调越大;所以感受到的失调越大,人们自身态度的改变越大。

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行为看起来是正确的,符合逻辑的,当没有外界合理的解释来平衡这种失调的时候,只有说服自己,改变自己的观点。书中讲到对小孩子的表扬鼓励的问题,经研究发现最有效的表扬方式是当孩子在从事一项困难的任务时付出了努力,表扬他为了实现目标付出的努力,而不是表扬他聪明或者赢过了别人,那样的话容易减轻完成任务本身的乐趣,最终变成追求表扬或者赢过他人而去完成任务。而且因为聪明受到表扬,一旦有失败的情形,孩子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聪明”,可能会导致破坏性的结果。

人们对自我行为的辩护是一种内心失衡的调整,当我们知道这个理论后,可以避免在做出错误的事情后,将错误的观点和理论内化成自己本来就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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