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这里,我们顺带可以思考一个问题。接触一个单词时产生的意向,与接触一个句子时产生的意向相比,究竟哪个更简单,哪个更复杂?
简单和复杂,看起来是非常清楚且相互区别的形容词。但用来形容一些抽象的东西,却不怎么恰当。
我们很多时候对“简单”和“复杂”的形容,其实是用于描述两者之间的逻辑结构,而非其属性的。也就是说,我们喜欢吧“基础的”与“简单的”相关联。而如果认为人们的语言以“词”为基础,进而构成句子、段落、文章,那自然也容易认为“词”更简单。更简单则更容易学。
但是一个词其实可以有许多用法,我们认为自己在学习“词”的时候理解了,但多数时候仅仅是理解了一两个含义而已。一个词可解释的意义空间,或者说其意义的不确定性,远比一句话要大的多。说“词是简单的”,却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用通俗的话或许可以说,“词”上手容易,入门难;而“句子”上手难,入门容易。
其内部的矛盾其实也不难解释。其实是两种视角带来的矛盾。也或许是两种思维方式的差异。而下文中对于“突显”的解释,似乎在模糊中接近了对这两种方式的解答。
2 从经验到判断。范畴,旨在对事情有所论说,说得再简单点,就是“下判断”或说“判断”。从“无判断”到“下判断”的过程,体现了两种思维方式的转变。或者说,一种理性思维方式的凸显。作者将这个过程描述为三个阶段。A 比如观察一辆轿车,一开始,我们的视线滑过车子的表面,只是不断得摄取经验感受。B 在观察的途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部分,如一道划痕,我们精力注意到了这个部分上。C 我们看到了轿车,又看到了划痕,前两步过程中,虽然注意力有时涣散有时集中,但似乎还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如果我们继续关注和思考这个层面的知觉,在内心中会产生一种逻辑结构,意识到作为整体的轿车,有一个破损的部分,形成了“这辆轿车是有损伤的”这个判断,这就是“范畴直观”。
这样描述范畴直观,或许有些“画蛇添足”的意味。毕竟,我们看到车上的划痕,很自然心中就会有这么个判断,B与C的步骤看着更像是现象学庸人自扰。但是,如果我们考虑一下困难一点的情况,或许会有些启示。如在生活中,有人通过打手势或是使眼色给我们暗示,我们可能看到了手势,也处在对应的场景中,但就是没有接收到相关的提示,以为只是对方不经意的肢体动作。或是在看侦探小说时一目十行,虽然看到了一些相关的破案线索却并不在意。在这些过程中,我们在摄取信息和感受,但是并未做出相应的判断。直到某个时刻,如前面章节提到的,忽然看到了“新的意义”,由此形成了一个新的判断。这个判断,显然区别于之前懵懵懂懂的观察状态。因此,这种范畴直观,作为一种“判断感”,是与单纯的知觉不同的。
按照作者的说法,在这个判断形成的瞬间,作为整体的轿车与作为部分的划痕相互成全,彼此在对方确定位置的同时找到自己的意义。也就是基本的辩证法原理。在这个瞬间,“它们之间的一种关系得到明晰地记示。一种联结得到完成。一项事态咔嗒一声就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