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辆失控的列车沿着轨道飞驰,在它的轨道上绑着五个人,这五个人必死无疑。但是你旁边有个操纵杆,只要按下操纵杆,列车就会改变方向,去撞另一条轨道上一个无知的胖子,同样胖子被撞上也是必死无疑。你会怎么做?
这是有名的电车难题,关乎于道德,关乎于伦理,更关乎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正义。《你会杀死那个胖子吗》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
杀死一个人,还是任由五个人死在你面前。好像这是个简单的数学问题,但凭什么一个人的生命没有那五个人有价值?如果那一个人是爱因斯坦呢?是著名的大提琴家呢?那又为什么一个人的成就和名声让他们的生命凌驰在别人的生命之上。
更重要的是,你愿不愿意承担一个杀人犯的责任。即使你救了五个人,你也是杀死了一个人,从任何角度来看,你依旧是杀了人。还是说任由那五个人死去,可你明明能够救他们?
听起来这个问题好像生活中根本遇不到,但其实这种选择时刻存在。在做一个决策的时候,明知道这个决策会对少部分人有所伤害,但是会为了少部分人放弃大多数的人,还是为了大多数人放弃少部分人。很多时候,我们考虑的依据是我们在乎的人在哪,属于哪个部分。
如果那个无辜的胖子是我们的家人,爱人,朋友,我们就会义无反顾的保护他,即使牺牲五个人。因为那五个人对我们而言没有他重要,甚至于我们可以用生命去换他。但如果那五个人中由我们所在乎的,就会去救五个人。
但在完全未知,和我们毫无瓜葛的情况下呢?生命真的可以用数量衡量价值吗?五个必死的人和一个其实不用死的人到底哪个更重要?
书中分为了功利主义者和康德主义者,两种观点。
功利主义认为,为追求对最大多数人来说的最大效益,应该牺牲少数人来拯救多数人。应该要牺牲那个胖子,来拯救五个人。
康德主义认为,道德应该建立在必要的义务责任上。如果不可以杀人是一种道德义务,那么应该牺牲五个人,放过那个胖子。
这是个有名的伦理学难题,涉及了哲学,心理学。但不管从哪方面进行分析,都无法离开最开始的一个立场,那就是上帝视角。
站在上帝视角上,判断别人的生死,掌控别人的生死。用五个人换一个,还是一个人换五个,都是自以为是的正义,对无辜的一方而言都是不公平的。除非任何一方真的想要去死。
而不管做出哪个选择,我们也都将手染鲜血,因为我们并不是上帝,并无权去改变生死,决定生死。
书中有句话很重要,那就是你是为了谋杀胖子改变轨道,还是为了救五个人。看起来结果是一样的,却涉及了你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这点很不一样。
牺牲少部分无辜人的利益去顾全大部分人利益,还是顺其自然。这也很不一样。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你愿不愿意杀害一个无辜的人。
要是我的话,可能并不愿意,或许会顺其自然的看那五个人死去,而不去伤害一个不想死,又无辜的人。但要是五个人里有我在意的人,那多少无辜的人对我而言或许都无所谓。
人终究是自私的,并不是上帝。
如果给你个做上帝的机会,决定他们的生死你又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