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这一重要讲话,为各级组织部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供了新的根本遵循。各级组织部门应站在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高度,对标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释放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强烈信号,切实推动各级干部争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带动社会层面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坚持立规明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正确政绩观的指引。各级组织部门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干部的正确政绩观教育。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防止搞“击鼓传花”“新官不理旧账”。要持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办法,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切实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坚持激浊扬清,下更大决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选好人、用对人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各级组织部门要鲜明树立“有为才有位,无为就让位”的用人导向,大胆使用敢于担当负责、矢志推进改革的干部,坚决不用敷衍塞责、畏葸不前的干部;大胆使用敢于创新、善作善成、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德不配位、才不堪任的干部;大胆使用不为不办事找理由、只为办成事想办法的干部,坚决不用光说“这不行”、不说“怎样行”的干部,切实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
坚持奖优罚劣,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精准适用“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细化“下”的情形、规范“下”的程序、压实“下”的责任,正确看待干部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区分好干部到底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对符合容错情形的果断给予容错免责,引导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切实以组织担当促干部担当。
坚持靶向赋能,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高水平创造性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干部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是决定性因素。各级组织部门要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如饥似渴学习,一刻不停提高”的主动性与紧迫感,着力解决“办法缺失症”和“本领恐慌症”,持续培养锻造本领高强、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