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州的吴明经跃鸣说:他家乡的老儒生林生,是个正直的人。曾经在神庙中读书,神庙原本宽广宏大,居住的人很多。林生性格孤僻高傲,大都互不来往问候。
一天,半夜睡不着,在月下散步,忽然有一位客人来叙谈寒暄。林生正感到寂寞,于是邀请客人进屋一起交谈,客人很有见解。偶然谈到因果之事,林生说:“圣贤做善事,都是无所为而做的。有所为而做,事情虽然合乎天理,他的心已经纯粹是人的欲望了。所以佛家的福田之说,君子是不谈的。”客人说:“先生的话,纯粹是儒者的言论。然而用来自律是可以的,用来律人就不可以;用来律君子还可以,用来律天下的人就绝对不可以。圣人设立教化,只是想让人做善事而已。那些不能做善事的,就诱导他们去做成;不肯做善事的,就驱使逼迫他们去做。于是就有了刑罚和奖赏。能因为羡慕奖赏而去做善事,圣人只肯定他的善,一定不会责备他是为了求赏才这样做的。能因为畏惧刑罚而去做善事,圣人也肯定他的善,一定不会责备他是为了避刑才这样做的。如果因为刑罚奖赏而让人们遵循天理,却又责备羡慕奖赏畏惧刑罚是人的欲望,这样不被刑罚奖赏激励劝勉就说是不善;被刑罚奖赏激励劝勉,又说是不善,人们就会无所适从了。况且羡慕奖赏畏惧刑罚,既然说是人的欲望,却又用刑罚奖赏来激励劝勉,人们就会说圣人实际上是用人的欲望引导民众了,有这样的道理吗?大概天下聪明绝顶的人少而普通民众多,所以圣人的刑罚奖赏,是为中等以下的人设立教化。佛家的因果,也是为中等以下的人说法。儒家和佛家的宗旨虽然不同,但到了教导人们做善事,意思是一样的。先生执着于童子谋利计功的说法,来驳斥佛家的因果,难道要连同圣人的刑罚奖赏也一起驳斥吗?先生只看到僧人诱导人们布施,说这是做善事,说可以得福。看到愚民持斋烧香,说这是做善事,说可以得福。不这样做的,就说不得善,说一定会获罪。于是就说佛家的因果,恰好用来迷惑民众。却不知道佛家所说的善恶,和儒家没有不同;所说的善恶的报应,也和儒家没有不同。”林生心里不认同,还想再申辩自己的意思。俯仰之间,天已将近黎明。客人起身要走。林生坚决挽留他,客人忽然挺立不动,竟然是庙中的一尊泥塑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