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 家住范特西小巷7号的丁先生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范特西小巷是布莱顿镇最神秘的一条路了,大家都这么说,这点我可以作证。我是土生土长的布莱顿人,又曾是大人口中的顽皮孩子,我自以为布莱顿的大路小路、大街小街都被我踏了个遍,可我从来没有去过这个叫范特西小巷的地方。后来,甚至等我退了休,变成了一位背有些驼、耳有些背、成天拉着一只拉布拉多散步的老头子的时候,一位邮差还曾摇着手上一封信问我范特西小巷怎么走,我朝他啊了几声,结果他转身蹬着自行车,头也不回地跑了。他八成以为我是个恶老头,但牵着拉布拉多的人怎么会有坏心肠呢,我只是听不见罢了。再后来,我还真发现了这条叫范特西小巷的路,那是在某年的除夕夜。那天,雾下得大极了,五米开外就是一团朦胧。我和我的拉布拉多照例在晚饭后散步,不知怎么的,它心血来潮地往乡间空地跑去。这可害惨我的老胳膊老腿了,我在后面穷追不舍。漆黑中,我手里握着的手电投下的光斑在泥泞的小路像鬼火那般闪烁,突然我的拉布拉多蹿了回来,用冰冷湿漉的鼻尖顶了我一下,吓得我连手电筒都摔到了地上。就在弯腰捡手电的那当口,我才发现就在不远处有模糊的灯光,迷迷蒙蒙的,像一只被困在玻璃瓶里扑闪的萤火虫。我又往前走了几步,几乎是追着那光去了,光变得越来越具象,从一团没有边界的棉絮变成一个清晰的长方形,哦,那是扇窗。我觉得我甚至看到了吊在墙上的狭长的白炽灯泡。一座房子就这样被牵扯出来,在雾中隐约可见。我惊诧得几乎合不拢嘴,镇定片刻后我凑到门口的铁皮信箱上看了眼,那还是新刷的漆,上面缀满了细密的小水珠。我用手轻轻抹了下,名字就露出来了,范特西小巷7号,丁家。这下我是完全信了布莱顿镇真有这么个地方,还住了一户姓丁的人。信不信由你,一来二去的,我和这位丁先生就熟识了,今天要说的就是他的故事。

01.

丁先生姓丁,名马库斯,算是半个本地人。他带点北方口音,不过s这个音又是浓浓的南方腔。在高地德语中,s是平舌音,但布莱顿这边人都喜欢发成卷舌。

他不喜欢他的姓氏。Ding,德语里的“东西”,何谓东西,就好比一个高度近视的爱猫人士远远地看到在家门口窝着的一团棕黄色的东西,他正窃喜是只软糯的黄猫时,走近一看,不过是个随手丢弃的面包纸袋,还随着风在地上不安分地蹦哒几下。这时候,他嘴里定会冒一句,什么东西!带几分气恼,几分无奈。对,就是这个东西,丁先生就姓这个东西。

丁先生碰巧和诊所设在国王大街56号的华人牙医丁瑞烨撞了姓。某年夏天,在丁先生还没有发福到200斤的时候,曾因为一个鲜美多汁的水蜜桃里的那枚核,甚至也不是整颗核,只是核尖儿上一块芝麻粒大小的小断片,而崩断了后槽牙里的填充物,不得不去看急诊。他遇到了国王大街56号的丁医生,也不是偶尔遇到的,是丁先生在搜索引擎里挖地三尺挖出来的。常规牙医在周末都歇了业,只有动辄就排队三四个小时的急诊还悠闲地开着,所以当丁先生发现了一家在卡市最繁华的大街上的常规牙医诊所还在营业的时候,几乎激动得跳了起来。

丁医生的诊所装潢得十分豪华,一进门的前台上方悬着一盏闪闪发光的水晶灯,连等候室里的座椅都是姜黄色的皮质沙发。丁先生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就是喜欢把手塞到平整而狭小的缝隙里,比如床垫和床板之间的那个缝。他一坐下之后,就不自觉地把手塞进了沙发垫和沙发扶手之间的缝里了,凉飕飕的,舒服极了,好像连后槽牙缺的那个角都没那么疼了。至此,丁先生的紧张感已经被消解了几分,他本来怕牙医,怕得要命。可是周六工作,说明勤奋;装修豪华,说明兜里还有几个子,要知道俗语说的,不开保时捷的牙医,那可得小心了(注:意指可能会在牙齿治疗上产生更多额外费用);最奇妙的是也姓丁,这让丁先生产生了一种朦朦胧胧的亲切感。

丁医生果然效率很高。丁先生屁股还没坐热就被护士叫上了号。绕过几扇轻掩着的门,护士推开了门上写着1的那个房间,请他坐下。牙科椅也是凉飕飕的。护士熟练地把纸巾给围在了脖子上,问了几个问题,就开始在窗户下面的桌子上哗啦哗啦地敲起了键盘。丁先生躺了下来,眼珠子盯着刷得雪白的天花板绕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就把眼睛闭上了。

有人推开玻璃门又关上。有人拉过轮滑椅滑过来又滑过去。有人在问话,但口音听起来有点别扭,丁先生口齿不清地应答着。然后他悄咪咪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丁医生很年轻,头发是黑色的小板寸,戴副眼镜,眼睛是狭长的草叶形,黑瞳瞳的,其余的都看不清,都藏在那只天蓝色的医用口罩后面。难怪说话的字眼像从棉絮里弹出来那样呢,被吸了音,原来是口罩的缘故。丁医生又说话了,好像在说要打麻药了,丁先生肩膀一缩,赶忙把眼睛开的那道缝给合上了。

丁医生的手法很轻巧,麻药进去的时候完全没有感觉,后来起效了就更没有感觉了。嘴巴里叮叮咣咣一通没多久就弄好了。再次睁开眼睛坐起来的时候,丁先生一阵头晕目眩。他看见面前的丁医生摘了口罩,头发还是那个板寸,眼睛照旧黑瞳瞳的,但鼻子嘴巴越看越不对劲。丁先生使劲揉了揉眼睛,直到两只眼睛都闪起了金花,再看,噢,原来是个亚裔医生!也姓丁。嘿,真是奇怪了,原来还此丁非彼丁呢。他赶忙起身道谢,热情叫着对方丁先生,就像叫着自己那般,没想到丁医生说了句不谢就推门出去了。丁先生迷迷糊糊地摸着门离开,临走前前台的女士好像还朝他鞠了一躬。

丁先生从丁医生那儿出来的时候,已经完全清醒了。他远远看见一辆5路电车停在了车站。他出门之前,就预估到补牙需要打麻药,麻醉作用之下不宜操作重型机械,安全第一,便果断放弃了驾车,选择了公共交通。可周末车次稀少,遇到一辆简直就是行大运了,所以,哪里还有车等人的道理?丁先生二话不说,闷头就往车站奔去。

5路电车的车门好像出现了故障,咣咣当当开合个不停,丁先生码准了时机,像一条灵巧的电鳗那样滑了进去。坐下喘气的空当,才听到广播里的通告,由于车门故障,暂时无法行驶,请乘客耐心等待。丁先生叹了口气,又顺着车窗往外望了一圈,果不其然,5路后面还跟着一辆3路,3路后面还跟着一辆2路,车队像条长长的麻花辫似的排到了街的拐角。他又叹了口气,比刚刚还响了些,后槽牙缝里一下吸满了冰凉的空气,好像牙神经又在隐隐作痛了,便赶忙闭了嘴。不成想那扇咣当乱响的门瞬间没了声,眼看着就老老实实地合上了。电车轮子蹭着轨道嘎吱叫了一句,车就起步了,广播迅速更新,说是故障解除,已正常运行了。丁先生满意地拍了拍座垫,交通顺畅,牙齿齐整,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一天了。

在那之后,丁先生每次摸到腮帮子的时候都会觉得他的姓氏还行。喝酒吹牛的时候,也会把医术高明、勤勉务实的丁医生说成远房亲戚,不过他把故事背景统统模糊掉了。好在听者也没心,没人追究这个丁医生的诊所究竟是在国王大街还是皇后大道的。我问过丁先生,他说这算什么谎呢,人说到底还不是猴子变来的,追到头那都是沾亲带故的。说这话的时候,他往嘴里扔了两粒花生米,嘎嘣嘎嘣嚼得起劲,看样子这牙是真没问题了。

02.

那也是某年夏天的事,不过不是遇到丁医生的那年了。这点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丁先生已经发了福,他完全没了像电鳗一样能钻进开合不断的车门的灵活度了。虽然还没到后来的200斤,但依我看也差不离了。

最先胖出来的是肚子,这简直是我们布莱顿男人的通病了,成因也很简单:酒肉享乐。谁叫我们镇有自己的酿酒厂 — 那座全国闻名的卡尔森伯格啤酒厂,和自己的屠宰场 — 格瑞兹自营牧场屠宰运售一条龙。吃多了喝多了,再在日光下忘情地躺上一下午,不知不觉地人就像气球那样膨胀了起来。

我把拉布拉多每周借给丁先生遛一次,除此之外,丁先生还给自己弄了辆自行车来骑。那是辆小巧的女式自行车,红色的。丁先生说男式自行车的那条杠简直是他的对头,每次都抱着不把他绊个跟头不罢休的劲头横在那儿,还是女式的来得方便。他每次骑着自行车从范特西小巷的那条坡道冲下来的时候,总会让我产生愉快的联想,那就是马戏团里摇摇晃晃骑着小车的大棕熊。

那天,就在丁先生照例哼着小曲推着自行车往家走时,突然一阵莫名的刮蹭感顺着他的肩膀一溜地划过去,他转头一看,不得了,两条细得跟树枝一样的腿在低空盘旋而过,再往上看,白肚皮,翼展起码有两米,一只白鹳正伸着修长的脖子,扑扇着翅膀,腾空飞起。丁先生半蹲在地上,自行车也不要了,只顾着用右手遮住炙热的洒在眼皮上的阳光,从中指和无名指的缝隙里窥视那逐渐缩小的鸟的影子。白鹳上了房顶,迈着轻盈的步伐朝烟囱走去。

丁先生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他俯身冲下山坡,大约跑了有十多米远才好不容易刹住脚步,没办法,人胖,惯性就大。他脚后跟半悬在空中,身后尽是些扬起的灰尘。他转个身,踮起脚尖往烟囱上方望去。果不其然,刚才碰瓷的那只大鸟正端端正正地坐在由树枝干草堆砌成的巢里,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瞅着他。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躲避太阳的直射,那只鹳很快又换了个姿势,屁股对准了丁先生。

丁先生挥着拳头再度往山坡进发,“嘿,筑巢筑哪儿不好,筑我烟囱上了!”上坡却完全没了下坡时一气呵成的气势,整个人气喘吁吁地跑了五米,就不得不停了下来。那鹳也没睬他,自顾自地蜷成一团,在窝里卧着。

丁先生把自行车扶起来,随手靠在了铁门上,从兜里摸出钥匙,插进门锁,旋开了家门,想都没想就走到了厨房,手已经搭在冰箱门上了。他给自己启开了瓶冰啤酒,理智上本来已经说好白天不再随便喝酒了,可事出突然。他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满脑子都是要把鹳赶走这个念头,可常识告诉他这事没这么简单。

说起来可能只有消防队或者清理烟囱的专业人士可以下手。搞不好这家伙还是保护动物,那就要惊动政府里的某个职能部门,要是把它的窝掀了,又不巧被别人看到,被举报了,那些吃饱撑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人肯定会较上劲的,恨不得把我的窝也给掀了。无论找谁,都是既费时又费钱的事儿。可不找呢,任它发展。冬天一用壁炉,废气排不出去,岂不是会一氧化碳中毒。不用壁炉嘛,就这一身膘也扛不住天寒地冻的那几个月啊。丁先生越想越气,啤酒瓶往茶几上使劲一按,溅出几滩深色的还冒着小气泡的液体。

一来二去的,丁先生有了个主意。他在阁楼里翻出了还是学徒时期某次万圣节扮演威利旺卡的黑色礼帽,上身穿的那种双排扣的黑色外套也是有的,不过已经完全套不进去了,只能用黑色T恤代替了,黑色工装裤倒是有合身的。一番折腾之后,他在衣柜前的全身镜里打量自己的模样,除了肚子凸了一点,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的。他侧过身来,双手托着肚子的下缘使劲往里吸了口气,缩是缩进去了几分,可是不能长久,人总不能不呼气吧。又有谁规定说胖子不能做扫烟囱的人呢?这样一想,缩进去的肚子又掉了出来,松松垮垮地像个救生圈似的套在腰上。(注:德国扫烟囱是种特殊职业,工人全身着黑色,不过职业是好运的象征。)

丁先生沿着瓦片上的踏板往烟囱走过去是在某天的傍晚时分,那只鹳刚飞离了巢穴。他手上还提着由马桶刷、麻绳和塑料球拼凑成的“打扫工具”。整个图景在夕阳的金光下看起来非常滑稽,一个大腹便便的影子在房顶上慢悠悠地挪着步,一手捧着个球,一手拿着根棍,硬是走出了主教手持权杖和宝球前往圣坛的味道。

在此之前,丁先生幻想过非常多的他和白鹳“厮杀”的场景,你来我往,兵刃相向。不过他最终没下手,相对于他全身的黑和带着火焰般的气势,安安静静躺在窝里的不过是两只雪白雪白的鸟蛋。丁先生看了几秒钟就默默地回去了,毕竟以强欺弱不是他的本色。

要说后来是怎么样的,白鹳是候鸟,冬天自然就飞到南方去了,其实不用折腾这么一出的。丁先生请真的扫烟囱的人把废弃的鸟窝处理掉了,那由枯草和干树枝搭建的巢穴早就吸饱了秋冬的雨水,变成了一张沉甸甸的草垫,没费什么功夫就给扯掉了。工人又在烟囱顶上拉了带刺的钢丝,这下就没问题了。工人问他是什么鸟搭的窝,丁先生骄傲地告诉他是白鹳,一对美丽极了的白鹳。哦,送子鸟白鹳啊,工人接过话头。他好像把丁先生从头到脚都打量了一遍,最后目光停在那沉沉的肚腩上,他想了半天也没说出口是祝丁先生升级父亲还是升级祖父。冬天的寒风一吹,话题就这么冷掉了。

03.

最后再讲一个夏天里的故事,这个故事长了点,动不动还要扯到过去的事情。别问我为什么总爱挑夏天,夏天的故事永远都比冬天多而且有趣。要我说,冬天天气寒冷,人的能量要分一部到维持体温上,可夏天不一样,太阳跟个大火炉似的,能量剩余了人就容易多想、多折腾。

那个夏天里的丁先生已经退休了,不再奔波忙碌的他变成了一个实打实的胖子,足足有200斤了。有些人胖了之后,一脸慈祥,但丁先生不是这样的,可能因为眉毛总是拧得跟搓在一起的两股绳那样,丁先生看起来凶,是一脸凶相。

要问丁先生愁什么,我猜他是到了思考人生的阶段,我是谁,从哪来,到哪去,等等等等这类的问题。我们这个国家出了一箩筐的大哲学家,都是大到世界闻名的,什么黑格尔、康德、叔本华,光凭“想”,就能“想”到赫赫有名,也不是谁人都能做到的。所以爱想,也是我们的民族特质。

丁先生虽然未婚未育,但就像他自己愿意和八杆子打不到一块的丁医生扯上些关系那样,他在这个世界上也不是孤岛般的存在。

布莱顿镇是丁先生娘家的大本营,可惜嫁出去的女人都要随夫姓了,丁先生的丁姓也让他和布莱顿的那些娘家亲戚之间隔了层纱。不过丁先生所住的这间位于范特西小巷7号的小屋倒是从外祖父那边得来的。要说这位外祖父,也是个奇人。他本职是个猎人,就在野猪林附近猎野猪。野猪林其实是片橡树林,树林面积广大,橡树枝粗叶茂,树冠如盖,整个林子如同一片幽深的净土。虽说野猪是杂食动物,坚果小虫都吃,但布莱顿的野猪们最好橡子这一口,秋天成熟的橡子一落地,就见它们伸着长长的猪吻在地上精准地寻食。一个个吃得皮毛光亮,大肚滚圆,囤积脂肪准备越冬。

野猪林的西侧是条下陷的山路,这是连接布莱顿镇和周边乡镇的主要路线,羊倌啊、猪倌啊,赶着牲口也都是走的这条路。走了几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土被踩得越来越低洼,整条路像被野猪林包在了肚子里。野猪通常不伤人,但交配期和育仔期是个例外,想来也正常,事关种族繁衍的大事,狗被逼急了都跳墙呢。这时候,丁先生的外祖父就出现了。

丁先生的外祖父是个神枪手。站定了能放枪,走路也能放枪,把脸轻轻架在枪托上,左眼一眯,嘣一声,就有一只野猪应声倒地。杀野猪的子弹要打在心肺附近,死得快且干净,不能打到头,打到了就是脑浆迸裂,十分恶心。据屠夫透露,经丁先生外祖父手的野猪,全身上下干干净净的,只要正常地脱毛、切肉就行了。直到处理内脏的时候,把心脏拿出来,一层层地剥开,就像剥开一朵因沾了清晨露水而收缩得紧致的玫瑰,最里面一层嵌着一枚子弹。越说越神,越传越奇,这就是神枪手名号的由来。别说野猪们见了他影儿,闻了他的味儿,都怕得落荒而逃。人们也怕他,怕他那杆枪指不定就走火似的射出一颗正中红心的子弹,所以也都退避三舍的。

可能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丁先生的外祖父干脆在野猪林的入口处盖了间房,离群索居。这里本来就不是住宅区,连路也只有条泥泞的土路。房子起来之后,丁先生的外祖父给门口竖了块木板,木板上刻着“范特西小巷7号”,“范特西小巷”这个路名是他自己取的,7这个数字也是他自己选的。要知道这块地上压根就没有其它房子,也不存在什么几号的。房子和野猪林相互守卫,又在高地俯视着被野猪林包在肚子里的那条赶牲口的羊肠小道,说起来倒是挺孤寂的一番景象。

不过丁先生的外祖父倒不是形单影只的,要知道他肯定是成家了的,不然我们现在说的丁先生的故事都是空谈了。可惜丁先生的外祖母命薄,一场大流感没挺过来就无声无息地走了。丁先生外祖父的丈母娘,也就是丁先生外祖母的亲娘,也就是丁先生的曾外祖母,实在看不下去自己的两个外孙外孙女跟着这猎人父亲过日子,倒不是说猎人这个职业不体面什么的,她也是听多了镇上的传闻,觉得这女婿成天一门心思地猎野物,杀气太重。碰巧她几次到范特西小巷来,都看见女婿坐在院子里,聚精会神地擦拭他那把猎枪。

后来关于丁先生外祖父的事情几乎是无人知晓,直到野猪林里野猪泛滥,布莱顿的镇民们才发现那幢孤单的位于野猪林边上的小屋已经爬满了常春藤。有人说他远赴他乡了,有人说他与野猪共眠了,什么样的说辞都有。反正没个准信儿,应该都是编造出来的故事。

再说回丁先生。丁先生搬进这间小屋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动机不明。至于他对于他外祖父的事情了解几分,我想应该是寥寥无几的,毕竟他母亲被曾外祖母带走的时候,还是个孩子。故事都是要靠口口相传才能流传下来的。

不过据丁先生说,当初光是打扫修缮就花了他一年半载的时间。尤其是起居室的墙上原先挂着一个雄性黇鹿的头,头就好像是从木质墙板里伸出来的,脖子向左弯着,两对鹿角像两片巨大的银杏叶似的,黑溜溜的眼睛里的光都没有灭掉,栩栩如生。丁先生觉得这个鹿头十分瘆人,搬进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扔进了阁楼。

我一直以为丁先生是酒肉之徒,人生以尽欢为目标,他吹点小牛,也撒点小谎,有点小手艺,并以之为生。现在看他常常愁眉苦脸的样子,又觉得他身上有点他外祖父闷头擦枪的味道。

就在夏日里白昼最长的那天,丁先生开始了他的寻索。去往哪里这个问题,似乎已经有了答案,他没有子嗣,那只能在范特西小巷里终老了。但从哪里来这个问题,也许能从外祖父身上找到线索。丁先生从一个房间踱步到另一个,巡视每一个角落,早年修缮的时候他摸过每一堵墙,查过每一条水管线路,没有暗格,什么都没有,甚至连私人信件都少得很。转了一圈后,丁先生顺着梯子爬上了阁楼,沿着地板边缘坐下,两条腿荡在空中,有点类似在他母亲还是小女孩时、在被曾外祖母永远地领走之前,喜欢在这间屋子里做的事情。甚至从坐的位置来看,两个人影还是重叠的。当然丁先生对此一无所知。他透过那扇狭小的天窗,看见外面阳光热烈,没有一丝风,有一只黄鹀隐隐约约在绿叶之间炫耀歌喉。他坐了很久,直到黄鹀也厌倦了歌唱,突然间,他有一个主意。

黇鹿的脑袋在阁楼的最里面,丁先生猫着腰进去,肚子简直要拖到地上了。从斜顶悬垂而下的蜘蛛都落荒而逃了,所有的蛛网都网不住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丁先生一眼就看到了那像银杏叶一样卷起的鹿角,他费劲地把它拖了出来,一人一鹿就此并排坐在阁楼地板上。黇鹿那双黑溜溜的眼睛被浮尘遮去了光亮,这下真像死了一般。他不太理解把一只死掉野兽残缺的躯体挂在家中最显眼位置的意图,有人说这是猎人之于猛兽的胜利,这是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的最佳注脚。他的手停在黇鹿脖颈上,毛皮很硬,像小针一样戳着手心。

丁先生把固定在黇鹿脖子上木板翻了个个,木板的夹层里却抖出一张淡黄色的纸。太奇怪了!丁先生捏着纸的一角把它从木板里抽出来。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些,手也打起了颤。纸旧得厉害,简直像片脱水的树叶那么清脆,一碰就要碎了。他把正反都看了,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只画着茂密的树林和里面的动物,有蜗牛、猫头鹰、鼬、野猪和鹿,还有一株盛开的毛地黄。哦,那是片橡林!他突然惊奇地发现,叶片上的波浪形被描摹得十分细致,橡林啊,就是陆地上的绿色海洋。哦,那是头受伤的黇鹿!身上的斑点清晰可见,而就在那些斑点中间,有一处似乎在滴滴答答冒着血。它就躺在那株毛地黄的边上,头努力前伸着,似乎还在捕捉花朵的香气。

丁先生从梯子上倒退着下去,手抖着把纸收好,带上手电和一把小锹出了门。天色渐晚,密密麻麻的星星爬上了银河,好像一条闪光的缎带。在范特西小巷唯一的灯光都熄灭之后,这里又变成了寂寥无声的山岗。

丁先生闷头往野猪林走去,野猪林里早已没了凶狠的野猪,甚至连鼬和鹿也不复存在,只剩下夏日里的蛐蛐在不知疲倦地扇动翅膀。手电的微光照着前方的路,也吸引着为之疯狂的趋光蚊虫。丁先生干脆把手电的灯熄了,在黑暗中摸索着,一步接一步地,扶着一棵又一棵的树干慢慢走着,他能感受到手指之间的粗糙树皮,也能听到头顶上窸窸窣窣的叶声。他一直在走,毫无目的地,直到睡意把他沉重的脚步变得又轻又薄。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来的时候,一只不起眼的鹪鹩在草地上旁若无人地歌唱。丁先生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环顾四周,才意识到自己在树林里躺了一夜。见他醒了,那只鹪鹩开始在低空飞舞,最后停在了一株毛地黄上。哦,那正巧是一株紫红色的毛地黄,花朵像一串摇铃,正低垂着脑袋,含羞绽放。丁先生感觉自己像画中那匹卧倒在地的黇鹿一样,努力挪了挪僵硬的身体,想一睹花的芬芳。

等丁先生从草地上爬起来,掸掉身上的草叶的时候,鹪鹩已经飞走了,太阳开始照在毛地黄上方的那块“自然保护区”的牌子上,牌子是三角形的,里面有一只展翅翱翔的鹰。世异时移,如今,没人可以从这块土地上带走任何东西了。丁先生拿出小锹,在毛地黄边上挖了个小坑,准备把口袋里那张古旧的画纸放进去。就在挖的过程中,他突然看到藏在土里的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他用手把它抠出来,那是枚子弹,金色的子弹。他用牙轻轻咬了一下,上面出现了一圈浅浅的牙印。啊,可能是真金的!他把它放进口袋,心中抑制不住的激动变成了欢快的口哨声从唇齿间涌出来,他开始往家走去。

后来我发现他心情又雀跃起来,反复询问之后,他才告诉我在野猪林捡到宝的事情。简直就像一场梦一样,他和我这么说。

尾声

好了,这就是我所知的丁先生的故事。也许你对我说的持怀疑态度。

比如说“丁”这个姓氏在德语里根本行不通,姓氏的起源多为职业或者居住地,祖上是农民、铁匠还是牧羊人,就姓了农民、铁匠和牧羊人。Ding,是东西,特别空泛,既看不出出身,也指不出社会分工。不可能。

比如说“范特西”是取自德语单词Fantasie,本意就是幻想的意思,即便查过最先进的地图,也根本找不到一条叫这个名字的路。

比如说金子弹的事儿,哪有什么猎人会用金子弹呢?而且又怎么都这么巧地发生在一株毛地黄边上呢?丁先生倒是真把金子弹拿出来过一次,我看到了他留在上面的牙印,不过那张画已经无处可寻了,被埋了嘛。

也许你说的对。但听故事嘛,何必这么较真呢。我现在要带我的拉布拉多散步去了,它一直在舔我的手。那么,祝您有愉快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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