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思辨性阅读与表达”学习任务群
一、思辨性阅读与表达作为语文课程内容的发展历程
思辨性阅读与表达是发展型任务群,对接“思维能力”这个语文核心素养内涵,突出了思辨特性,指向理性思维主导下的阅读与表达。人的思维发展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一是以“感知”为基础的直觉思维,二是以“表象”为中介的形象思维,三是以“概念”为核心的抽象思维,即逻辑思维。建立在直觉形象思维基础上的思维方式,称为感性思维。建立在抽象逻辑思维基础上的思维方式,成为理性思维。传统语文教育偏重直觉思维与形象思维,缺乏抽象逻辑思维。哲学家黎鸣先生认为,逻辑理性是中国传统文化“琴声”中最弱的一根“弦”。思辨性阅读与表达的核心是逻辑思维、辩证思维与批判性思维,让人在阅读与表达中学会复杂思考与理性断言,而不是停留在简单相信与情感断言,这是对传统语文教育缺乏理性思维与理性精神的一种矫正与补白。
语言与思维相互依存,语言能力与思维能力相互促进,这是语文教育的定识。叶圣陶先生曾说:“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语文课的主要任务是训练思维,训练语言。”但是,以往的语文课程设计,将阅读与表达作为课程内容,“思维”则隐身于听说读写的过程中,若隐若现,时有时无。面向未来的语文教育,需要培养具有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的创新人才。思辨性阅读与表达,课程内容直接指向“思维”本身,尤其是将以“思辨”为特征的理性思维作为内容主题,是语文课程设计上的历史性突破。纵观“思维”这个课程内容要素在现代语言课程史中的流变,可以梳理出三个发展转向。
(一)从“统”到“分”:从“思考”到“思维”再到“思辨”
理性思维作为课程内容,经历了从模糊到清晰,从统合到分离的认识过程。最初,“思维”模糊的表述为“思考”“理解”。
随着学术界对“知识与智力、能力”关系认识的逐渐清晰,“智力的核心是思维”的观念得以确定。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前言中明确提出:“必须切实打好听说读写的基础,加强思想教育,发展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全面完成语文学科的教学任务。”“发展思维能力”作为一个独立的教学任务进入了课程视野。这个阶段的语文教学要求“指引思维的途径,方法,鼓励独立思考”,已经开始关注思维方法的训练,关注形象思维和抽想思维,但仍以形象思维为主。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教育首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关注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以及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语文课程中“发展思维能力”的重心逐渐从形象思维转向了抽象思维。2011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提倡“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利用阅读期待、阅读反思和批判等环节拓展思维空间,提高阅读质量。”“反思、批判”等词句表明,“思辨性”的阅读与表达已经作为语文课程的一种实践要求,从“思维能力”这个整体概念中分离出来了,呈现出了其无可替代的育人价值和课程价值。
(二)自“上”而“下”:从“理念”到“目标”到“内容”
“理性思维”作为课程内容,经历了从上位观念、目标到下位任务、内容的转化过程。语言与思维密不可分,这是一个语文教育的基本共识。“发展思维”一直作为一种课程的基本理念,写入历年来的语文课程标准中。追溯到1956年的《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其前言中就写有“发展儿童的语言,也就是发展儿童的思维。”直到2011年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其明确将“发展思维”作为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要求“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
作为一种课程理念,“发展思维”需要落地,就需要从课程理念转变为课程目标。随着语文素养的提出,思维的发展终于从语文能力发展的目标中分离出来。作为课程目标单独呈现。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总目标中明确指出:“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初步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思维能力、科学态度、思维方法、探究性学习”等概念界定了“思维能力”这个课程目标的丰富内涵。
课程目标是一种课程期待,实现“发展思维”的课程目标,还需要相应的课程内容与实施载体。2011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学段目标与内容中,从综合性学习的角度提出:“对自己身边的、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或电视、电影中的故事和形象,组织讨论、专题演讲,学习辨别是非善恶。”围绕故事或形象,“组织讨论、专题演讲”,将课程目标转化成了课程任务,即可以“教”、可以“学”的课程内容。诚然,作为“思辨性阅读与表达”的课程内容,是包含在“思维能力”课程任务与内容中的。尽管他是从“口头表达”这个视角的转化落地,但可以预见,阅读和写作中的课程内容将日渐清晰。
(三)由“线”而“块”:从“论说文”到“辩论题”到“任务群”
“理性思维”作为课程内容,其内容载体与呈现方式,经历了从课文为主线到多种资源为主体的方式转化。以抽象思维为主的课文体裁,最为典型的就是议论文。它讲求“论点、论据及论证过程”,追求逻辑的力量。1963年《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中做了这样的表述:“选文以记叙文为主,到较高年级逐渐增选论说文。”同时,对作文做了这样的规定:“高年级学习简单的论述说文。”论说文,或者说明事理的说理文,都是“理性思维”课程内容的载体和呈现方式。从小学高年级到初中阶段,呈现一条清晰的“文体线”。
但是,论说文不是“理性思维”课程内容的全部,“理性思维”的发展需要借助更为多样的载体,需要多种呈现方式。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第三学段的综合性学习中,提出了围绕生活问题或电影故事、人物形象,“组织讨论,专题演讲,学习辨别是非善恶”。这种综合性学习的“辩论题”,就是“理性思维”的最好载体和呈现方式。从单一的论说文读写拓展为综合的主题式活动,呈现了立体的块状结构,拓展了理性思维的发展空间。
《新课标》则以“任务群”的方式呈现课程内容,将“读、写、议”的对象由“论说文、说理文、辩论题”拓展为“实用性作品、文学性作品、思辨性作品”及“自然生活的现象与事例”,涵盖所有文体,且贯串各个学段,根据学段特点设置适宜的学习主题,将思辨性阅读与表达根植于学生的语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