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行为不可以在集体内讨论?
1.因家庭中明显的或隐蔽的不正常现象,如家长的反社会行为、父母的口角、吵闹与不和所引起的儿童或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不能讨论。
2.如果儿童的父亲或母亲不是生父或生母,因而给他造成了精神创伤,使他干了不良行为或某些不好的举动,对此也不能讨论。
3.如果孩子的行为或某些举动在客观上是对父母或包括教师在内的某个成人的粗暴与专横的抗议,这种行为与举动不应讨论。
4.由于教师的错误而引起的少年儿童的不良行为不能讨论。
5.由于教师没有客观地评定学生的知识而引起的不良行为不应讨论。
6.某个学生智力发展异常,或虽然很用功,但某一教材对他来讲是力所不及的,因而学习成绩落后,这种情况不应讨论。
7.如果学生解释自己不好的、错误的行为时,必须涉及他与同龄伙伴或者年长或年幼朋友之间深具私人友谊性质的关系,这种行为也不应在集体中讨论。
8.由于家庭中存在特殊关系(这种关系让儿童知道还为时尚早,而且也不能向他们解释)而引起的不良行为,也不应讨论。
二、为什么说没有任何事情该由集体处理?
第一,真正的共产主义教育是要使不正常的、该受指责的行为不发生,或尽可能少发生;
第二,集体作为教育力量发挥作用和影响个人,并非借助于处理各种各样的过错;
第三,集体处理的各种冲突越少,其教育效力就越大。
三、分享你最喜欢的一句话,并说说理由。
最喜欢的一句话:“共产主义教育还有一条极为重要的规则:对于冲突,要善于防微杜渐,息事宁人,不要煽风点火,不要使火星燃成熊熊大火,而要在它刚刚露出苗头时就把它扑灭。”
以暴制暴不适用于任何事件,万恶从根源给他切断才是解决的最好办法。不然就会出现“星星之火必将燎原”,只要能从萌芽阶段把它扼杀掉就可避免后期的不必要的任何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