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万章下》13:“杠精”的局限
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曰:“尊者赐之,曰,‘其所取之者义乎,不义乎?’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曰:“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曰,‘其取诸民之不义也’,而以他辞无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斯孔子受之矣。”
万章曰:“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馈也以礼,斯可受御与?”曰:“不可;《康诰》曰:‘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诛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曰:“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苟善其礼际矣,斯君子受之,敢问何说也?”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孔子之仕于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猎较犹可,而况受其赐乎?”
曰:“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曰:“事道也。” “事道奚猎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 曰:“奚不去也?”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孔子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于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于卫灵公,际可之仕也;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
“杠精”不可怕,“杠精学生”才可怕。“杠精”的观点一览无余,“杠精学生”的观点则深藏在他毕恭毕敬的问题里。表面上看,他在毕恭毕敬地讨教问题,实际上,他内心里对你的各种回答不以为然,你的每一次回答,不过是在进一步激发他从另一个角度,用更隐晦的方式向你说“不”。
万章绝对是这样的“杠精学生”。这一次,他向老师孟子讨教的问题是“敢问交际何心也”?
这个问题绝不是凭空生出来的新问题,而是对上一个问题“敢问友”的进一步追问。先前,万章向老师讨教交友之道,孟子先后举了孟献子、费惠公、晋平公和尧、舜的例子,告诉万章,择友的依据关键在“友其德也”,对待朋友的关键在诚敬其心,而交友的本质是“贵贵尊贤”。
万章这句“敢问交际何心也”?言外之意是说,别扯那么多没用的,老师您就直接说交往的核心要义吧。圣人的弟子之中,总会有这样的人——让人分不清是他在激发圣人还是圣人在点化他。用具教育上的流行说法叫“教学相长”。
在万章的追问下,孟子毅然将交往的核心要义归结为一个“恭”字。当年,子贡就曾这样追问过孔子。
万章与子贡不同,子贡当年是在求真理,万章则显然是在朝“杠精学生”的方向上进化。他马上指出,人们都说“却之却之为不恭”,这是为什么呢?很显然,这已经是一个带有极强情境性的问题了。孟子从前面讲到的“贵贵尊贤”角度出发指出,如果尊贵的人送出礼物,接受礼物的人因为要思量“这礼物的来头是否合理”而推辞甚至拒绝,这样做便算不上“贵贵”——尊重贵人。所以,这种情况下,最恭敬的做法便是坦然接受。
“杠精学生”不会轻易认怂,马上指出如果是从老百姓那里攫取的不义之财也不能婉言拒绝吗?这个时候,万章已经将孟子讲的“贵贵”中“贵人”偷换成了暴虐其民的恶君。
孟子隐隐然看到了万章的“杠精”本质,迅速为自己的作答切分出一个边界来。“我”讲的前提是“贵贵”,你问的却是一般情况。就一般情况而言,“我”只能对自己所见、所知的事情负责。“我”所见所知的对方依照交往的“道”形式,依照“礼”对“我”有所馈赠,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孔子也会接受礼物的。
“杠精学生”进一步偷换概念,眼前的人是按照“道”来交往,依照“礼”去馈赠,难道明知道他是个拦路抢劫的盗贼,也要接受他的馈赠吗?
孟子引用《康诰》中的“杀越人于货,闵不畏死,凡民罔不譈”表明立场,指出夏、商、周三代以来,对这种杀人越货者,大家都不共戴天。这种人已经不属于交往的范畴了,当然不能接受这种人的馈赠。
“杠精学生”万章进一步追问。今天的诸侯,与拦路抢劫的强盗没什么分别,强盗的馈赠不可接受,诸侯王的馈赠难道就能接受吗?
至此,万章算是吐出了自己的胸中块垒。他实际上是对老师周游诸侯间时接受诸侯王的馈赠这件事严重不满。
孟子告诉万章,今天的诸侯王有你所愤恨的行为,如果遇到圣王在世,作为圣王是该把这些诸侯统统杀掉呢?还是要教育一番再做定夺?此外,把不是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可比诸盗贼,只是从绝对意义上的类比,诸侯王的行为还是与盗贼有些区别的。如果过分放大这一类别,当年孔子在鲁国还参与过抢夺猎物呢!争抢猎物都可以,更何况是坦然接受他人的馈赠呢?
“杠精学生”难缠,作为“杠精学生”万章的老师,孟子也是相当有一套的。他迅速通过转移注意力的方式,带万章跳出了牛角尖。万章追问“然则孔子之仕也,非事道与”时,已经将注意力从老师接受馈赠转向了孔子行道。
客观来讲,孔子抢猎物这件事儿,的确是个吸睛的话题。
孟子娓娓将这桩故事讲给万章听。
孔子在鲁国做官时,一开始因为祭品难求,孔子为了准备祭品,也要同鲁国人一起争抢狩猎时打下来的猎物。要知道,当年孔子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孔鲤”,就是因为鲁国国君赐给自己一条祭祀用的鲤鱼的缘故。
孔子为了教化鲁国国民,先用文书匡正规定了祭祀时用的祭器,然后用文书匡正规定不能用别处出产的祭品祭祀。因为别处出产的猎物不能用于祭祀,抢夺猎物的事儿便越来越少了。
万章正听到兴头上,怎么肯轻易放过老师,马上追问,既然在鲁国干得好好的,孔子为什么要辞掉官位离开呢?
孟子是高明的好老师,马上意识到教育“杠精学生”机会来了。所谓“杠精学生”,就是太爱钻牛角尖,总是把灵便的“道”搞得太绝对。现实生活中,哪里有那么多的绝对?圣人坚守“道”,并不是坚守刻板的形式上的“道”,而是在心中内化那个“道”,依据心中的“道”在人间走出一条可以行得通的路来。没有一丝机械,没有半点刻意,却无时无刻不在心所恪守的“道”上。
孟子指出,孔子做官,并不是先在心中有个定然的结果,而是采用先试一试的办法。试行时自己的主张能够贯彻下去,但君主不肯采纳了,再辞官离开。孔子因为可以行道而做官,比如在鲁国追随季桓子;因为上级礼遇自己而做官,比如在卫国追随卫灵公;因为国君喜好供养贤能之人而做官,比如在卫国追随卫孝公。但孔子又会因为自己试验过能够行得通的主张不能被上级所采纳,毅然辞官离去。服务同一位上级不足三年,就是这个原因。
“杠精学生”的局限在哪里?
他们所执著的是外在的形式,是孔子当年所讲的“视其所以”的“所以”,关注的是具体的做法。而真正的高手关注的是“观其所由,察其所安”,是做法背后的动机,是做法背后的心态。
老子讲“道可道,非常道”,做法是可见的,可见的常常不是本质。动机、心态、心法常常是不可见的,不可见的,才是真正的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