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和汉代一样,相权和王权是分开的,不同的是,汉代宰相是一个人,而唐代把相权分散给几个部门,由几个部门共同负责,凡事经由各部门会议讨论决定;这个叫做三省六部制,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发令,政府的所有指令都由他发出,门下省负责审核指令,中央最高决策机构在“政事堂”,即中书省和门下省的联席会议的场所;政事堂会议多则十几人,少则两人;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指令;是政府最高的行政机构;尚书省共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之权;户部:掌管民政户口等事; 礼部:主管宗教教育事宜; 兵部:掌军事; 刑部:掌司法;工部:主管建设;
唐代中央政府较汉代进步,但是地方政府则不如汉;唐的地方政府有两级,州和县,州相当于汉代的郡,行政首长称为“刺史”;地方各级官吏都是由中央任命的,地方长官没有任用的权力。
唐代的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台”,监察中央的主要是针对尚书省的六部;监察地方的则常驻地方,成为压制地方政府的高一级长官;如果此项监察使常驻边疆,就成为节度使;节度使掌握所有用人,财政,军事大权,逐渐形成唐朝边疆军事割据,“安史之乱”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