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楚辞·九章·惜诵(二)


昨天我们对文章的大概进行了了解,今天开始学习正文。

《惜诵》是《九章》的第一篇,作者通过此篇控诉政治迫害,抒发忠而被谤的愤懑,其内容与《离骚》前半篇相似,因此被称为“小离骚”。

全篇围绕“忠君反遭贬斥”展开,诗人以苍天、五帝、山川等为证,申明自己的忠诚,却因“众口铄金”而陷入“情沉抑而不达”的困境。

根据诗中情感脉络和叙事逻辑,文章可划分为五段,我们首先学习文章的第一段。

第一段从开篇至“命咎繇使听直”,讲述自己写此篇作品的起因。

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
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
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与向服。
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

痛心啊,由于进谏而招来不幸,我要倾诉心中的激情和怨情。

如果我的话不是出于忠诚啊,我愿上指苍天让他来作证。

让五方神帝来公平裁决吧,我愿面对六宗神祇把事理说清。

请山川众神都来听证做陪审啊,命法官皋陶把是非曲直判明。

“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

“惜诵”:通“藉讼,借诉讼之事表达忧愤,暗指屈原因直言进谏而遭谗被疏的经历。

“发愤”化用《论语·述而》“不愤不启”的意象,强调内心郁结的宣泄。

“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

“指苍天为证”:源自古代誓词传统(如《诗经·王风·黍离》"悠悠苍天"),以天为至高裁判者,表明自己言行的忠诚。

“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与向服”

五帝:指东方太皞、南方炎帝等五位上古神祇,象征天地四方的权威,用于公正裁决。

六神:即“”六宗之神”(日月星辰、四时寒暑等),源自《尚书·舜典》的祭祀传统,作为见证。

“向服”:古代司法术语,指对质事实,呼应《周礼》中“三刺三宥”的审判程序。

”俾山川以备御兮,命咎繇使听直”

山川之神:先秦祭祀中的重要自然神,《左传》中常见山川神祇参与人间事务的记载。

咎繇(皋陶):舜帝时的司法官,传说他创立法律,以公正著称(《尚书·皋陶谟》),此处借喻希望得到明断,亦暗含对楚国司法腐败的批判。

这段主要讲述诗人写此篇作品的起因。那是因为有人在楚王面前进了谗言,说他不忠于楚国及其国君,楚王乃发雷霆之怒,疏远了屈原,屈原愤懑之极,不禁对天发誓:我对楚王是一片忠诚,天地鬼神可鉴。

屈原通过神话意象和司法典故,构建了一个“神判法庭”:他设想召来五方天帝、日月星辰、山川神祇和古代正直的法官,组成一个公正的法庭,来听取自己的申诉,并作出公正的评判。

屈原以神话中的公正裁决(五帝、皋陶)反衬现实中的谗言蔽君,表达对楚王昏聩、群小诬陷的悲愤。

接下来是诗人申诉的开始,也是文章的第二段,我们明天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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