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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句读》 第一节 空间
在莱布尼茨看来,数学本质上是逻辑的而不是直观的,我们所看到的空间其实都是一种假象,一种模糊的表象,真正的真实的表象都是数学的逻辑关系。
不管牛顿的观点也好,莱布尼茨的观点也好,他们都把空间看作是“依附于对象本身的那些属性的规定性,似乎即使我们把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都抽掉它们还会留下来一样”,依附于对象本身的属性在牛顿看来就是空间,在莱布尼茨看来就是数学关系,它们都是依附于自在之物的。
主观条件一旦抽掉,空间就不存在了,【因为空间无非是我们的主观条件,离开主观条件它就什么也不是。因为不论是绝对的规定还是相对的规定,都不能在它们所属的那些事物存有之前、也就是先天地被直观到。】
如果你把空间看作现实事物本身的一种属性、一种关系,那它就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的,只要你没有看到现实事物,你就不能确定它是否在空间中,只有当你看到事物以后,你才能知道它在空间中,才可以去测量它。这就是一种后天的空间观。
空间,还有时间,都不是在现成的事物之后才经验的到的东西,虽然它在经验之中,但它是经验中先天的东西,是经验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
外感官所获得的一切现象表象都有一个形式(黑格尔),这就是外感官的形式,即空间。所有的外感官都是通过空间来感受的,空间作为外感官的先天形式已经在那里了,已经预先存在了。如果说空间是一个框架,那么康德就是把这个框架搬到人的主体里面来了。
石头为什么不能产生直观,就是因为它没有这种接受性。阳光归到了石头上,当然也能发热,但它不能产生印象,因为它没有主动的接受性。
人的感觉受他自己感官的状态影响而变化,因人而异、甚至因时而异,这种变化并不表象客体有什么变化。而空间的观念性却不受人的主观感官状态的影响,它能导致一种客观性或普遍必然性,它与感官感觉的关系类似于洛克所说的“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关系,只不过这两种性质都是对于现象而言的,而不反映自在之物本身的性质。
空间的先验的观念性就足以解释空间中任何事物作为现象所具有的客观实在性,它因此也不会被误认为是“事物也许会自身固有的形式”,即误认为自在之物的形式,我们在这里完全可以把自在之物归于不可知的领域存而不论。
以前人们认为空间、时间都是概念,而康德认为是纯直观,它们与一般经验性的直观不同,带有先天的性质;但它们还是直观的,不是抽象的,它们是要被“看”到的。只是仅仅作为一种形式而被看到,不是作为五官具体的颜色、气味等。但你确实“看到了”时间和空间,当然不是单独看到,而是伴随着颜色等等一起看到,当你看到一种红色时,你已经看到空间时间了。
空间虽然是感性直观,但并非感性直观的内容或材料,而仅仅是它的纯形式,是用来接受外部直观对象的“固定形式”。它是这样一些几何学关系的必然条件,在这些几何关系中,诸对象被直观为我们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