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正常与异常的心理活动的三项原则
1、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
因为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所以任何正常心理活动和行为,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性。我们称它为“统一性标准”。人的精神或行为只要与外界环境失去统一,必然不能被人理解。
在精神科临床上,常把“自知力”作为是否有精神病的指标。其实,这一指标已涵盖在以上标准之中。所谓“无自知力”或“自知力不完整”,是一种求助者对自身状态的反应错误或统一性原则的丧失。
在精神科临床上,还把有无“现实检验能力”作为鉴别心理正常与异常的指标,其实,这一点也包含在上述标准之中。因为若要以客观现实来经验自己的感知和观念,必须以认知与客观现实的一致性为前提。
2、精神活动的内在协调一致性原则
人类的精神活动虽然可以被分为知、情、意等部分,但它自身确实是提纲完整的统一体,各种心理过程之间具体协调一致的关系,这种协调一致性保证人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高度准确和有效。
3、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每个人在自己长期的生活道路上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格。人格形成之后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人格的相对稳定性作为区分精神活动正常与异常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