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是围绕着一颗石榴。我先来叙述一下经过。
在好几天前,班里的同学就围着刘同学和陈同学的桌子乱转,很简单。因为他们有了大宝藏,一颗茄子。又过了几天,上课时有几个同学在互相传着几个辣椒。而在大前天,陈同学还坐在课桌前剥石榴,见我走了过来,还慷慨的分了我三颗,说:“味道不错,别看它是白色的,已经熟了,它就是著名的白籽石榴,我家种的。”我就尝了几颗。
前天发生了一件事情,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但不过经过几个同学拼凑起来的事实,我发现四位同学被″逮捕"了。那是一天的中午,我和许同学照常回家午休。回来之后的语文课,老师又讲了一下,我大概明白了,魏同学,朱同学,陈同学,刘同学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去摘石榴,被老师发现了,他们要被″处决了″。老师还根据这个事件深入研讨了什么是我的?什么是团体的? 接着老师告诉了我们一件事情。明天我们要为学校的小菜园除除草,做一点儿贡献。
第二天下午,我们拿起了早就准备好的铲子出发去小菜园。此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人都汗流浃背。大部分人都没有想象到要给自己配备一双帽子。他们以为都是上午。在这次劳动中,我们知道了农民们整天冒着太阳干活,直到天黑了才能回家,我们也间接性的明白了粮食不易。而当初许诺这片儿小菜园的几个班大多也忘记这片小菜园了,就像我们负责的那块儿地,原来是种红薯和辣椒的,现在杂草丛生,还不像其他的地,至少能看出点儿玉米的痕迹。这里挖了半天却只挖出来个红薯的残根。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也有转变。听说那几位同学因为摘而被批评我觉得有道理,也没道理。有道理是因为这树不是他们出钱种的。而是学校、教育局出钱栽的。没道理,是因为既然种了这种瓜果树,肯定就是让同学们去品尝,去探索的了。后一来我才发觉这根本就没有对错,就是一个处在中间的问题。我们应该多方面的去看问题。首先这几个同学没有经过同意便去摘了学校的东西,这也算毁坏公物。
这次事件过后,我们明白了。大家的东西是大家的,自己的东西是自己的,如果不经过大家同意,拿了大家的东西就要接受到惩罚。当然我们的这些惩罚倒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