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HR咨询我,说工厂员工觉得工作太累,连招呼都不打就不来上班了。对这样的员工,除了不支付当天的工资之外,还有什么有效的处理方式吗?
我问他,你想怎么处理?这位HR握紧拳头情绪激动对我说,罚款!我们产线少一个人效率就要降低,少两个人就开不起来了。效率降低了,别的员工的收入也会减少。连个招呼都不打,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
那我们今天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吧。
在对员工做任何处理前,首先要弄明白“员工无故不来上班”是个什么样性质的问题。
员工不来上班,可能有哪些情况呢?
1、因病。
员工生病了,不打招呼就不来上班,事后才提供了病假条,我们可以算他旷工吗?
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在裁判中法院一般不认可公司对生病未及时请假的员工直接按旷工处理。
2、发生人身意外。
曾有员工突然不来上班,班长打电话也没有人接电话,于是算员工旷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半年后公司接到劳动仲裁委的通知,得知该员工半年前不来上班是因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自己申请了工伤认定,现在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遇到这样的情况,单位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后果,如果给员工停缴了社保,还需要自行承担员工的工伤待遇。
3、因事,但未请假。
员工有事不能来上班,但没有请假,直接不来了。我们可以算他旷工吗?可以。
但在管理上,建议HR们面对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员工家里发生了紧急事件,从员工关怀角度,我们也愿意给予事假的,可以不算旷工。如果员工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就是那天不想干了,就不来上班,那么我们当然能对他做旷工处理。
好,经过了上述步骤,我们确认了员工旷工的事实,现在要对他进行处理了。
第一,旷工可以不发当天或旷工时间的工资吗?
当然可以。工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取得的报酬。旷工的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当然可以不支付工资。
第二,对旷工员工,除了不支付旷工时间工资外,可以额外扣除部分工资吗?
需要明确扣除工资的原因,视情况而定。
1,如果扣除的是满勤奖励或者其他以出勤为前提支付的工资报酬,则可以。
比如,工资中明确有500元是满勤奖励,需无任何病假,事假和旷工才支付的,员工有旷工行为的,当然可以不支付这500元的奖励。
又比如,经核算,旷工当日产线的产量超额完成,故该产线员工可以获得超额产量的相应计件工资,那么这部分计件工资就与旷工员工无关了。
2,规章制度中有对旷工员工处罚的规定,规定旷工8小时的,处罚20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可以这样操作吗?
不可以。法律禁止非法扣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但可把旷工表现作为绩效扣分项目,而绩效扣分对应绩效工资。那么,发生旷工的,对绩效考核扣5分处理,而5个绩效分最终对应到-100元的绩效工资计算,则可以达成对旷工员工的“处罚”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扣分和绩效工资计算,都需要企业内部有合法的绩效工资计算文件支撑。而企业内部文件合法,则某种程度上等同于规章制度合法性要求,在法律上有非常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
3,旷工员工完成公司损失了,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吗?
可以。但这种操作方式在证据准备上非常繁琐。
首先需要证明公司发生损失,其次证明员工旷工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有因果关系,第三证明员工有旷工行为。
对于HR来说,要证明公司因为某一员工的旷工行为发生了损失,并计算出有多少损失。
直接在员工工资中抵扣损失赔偿的,还要注意扣减金额比例不得>员工工资的百分之80,扣减后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实践中,我一般则不推荐这种要求赔偿损失的做法,因为对HR的法律知识储备太高了,这种方法仅作为兜底,不到万不得已不使用。
好了,员工旷工的处理我们今天就分享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