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我只是个书生。

676年,长安

当唐高宗读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赞叹不已,忙问王勃今在何处?在反复追问了几遍之后才得知王勃早已坠海身亡。

李治看着手中的《滕王阁序》喃喃自语道:之前是朕错怪于他,可惜,可惜。

王勃,字子安,生于书香世家,其父为唐朝太常博士。王勃六岁便可做诗,十岁便已通读六经。

麟德初年,丞相刘祥道奉旨巡行关内,考察吏治民风。

王勃上书自荐,阐述自己的政治抱负。刘祥道读过信后也觉得此人很有才学,便上书朝廷举荐王勃。

当然,暗箱操作也是不可避免的。不然那么多文人书生的帖子,怎么就会让钦差大臣读到了王勃的自荐书。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毕竟这是王勃走上仕途的起点,也是日后扬名万世的起点。

两年后,授朝散官,写出《乾元殿颂》,被高宗评为:大唐奇才!这时的王勃还不到弱冠之年(20岁为成人冠礼)。

此后不久便被皇六子沛王李贤招入府内任修纂。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我想这就是王勃此时的心情,成名很难,年少成名更难。读书人的终极目标便是“货与帝王家”。而得到帝国最大买家的认可则是日后仕途的保证。

虽说这个买家有些挑剔,有时会情绪不稳定,卖家也不止一份,但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王勃,好好享受吧!这将是你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王府的生活很悠闲,每日吟诗赏曲,策马踢球。王勃过得很开心,不过有的人就不那么开心了。

毕竟文人相轻,毕竟王勃的才华那样的耀眼。于是一颗颗嫉恨的种子慢慢种下。

王勃本人的性格也是典型的才子性格,恃才傲物,妄想一切用才华来较高低,哪怕有一点点的藏锋掩芒也不至于发生后来的事情。

很快,种子发芽的机会来了,皇子之间经常玩斗鸡游戏,一次在和英王李显斗鸡时,王勃一时兴起写了一篇文章助兴。

王勃毕竟是才华横溢,毕竟是年少无知,既然写就要写的出彩好彰显我沛王雄风。

于是一篇檄文应运而生——《檄英王鸡文》。注意这是一篇檄文,是开战的官方宣言。是今天“勿谓言之不预也”的升级版。通俗点就是——等死吧你!

如果是平民百姓甚至达官贵人,这么写都可以,甚至你说自己是天皇老子都没事(别被发现)。

但这篇文章的对象是皇子,皇子间的关系在历朝历代都是十分微妙的。

因为所有的人的目标都是一致的,而且那个位置很挤,只能坐一个人,所以时常有流血事件发生。

说实话,这篇大作,时至今日读来仍是气势非凡。

上来便是“两雄不堪并立,一啄何敢自妄?”

紧接着便是“见异己者即攻。”,“与同类者争胜”。

最狠的还是后面,败者怎么处理呢?——“雌伏而败类者必杀”

我相信,任何智力正常的皇帝看到这篇文章,都不会心平气和的说:写得好!

要是赶上朱老四,怕不是直接株连十族了。

很快,这篇文章便被人流传出去,直到高宗看到时已经是不可挽回了。

想到本朝开国时的玄武门之变,再到自己皇兄之间的夺嫡之争,手足相残已然是这个帝国最大的逆鳞。自己不能容忍,也不能允许兄弟相争再次发生。

好在唐高宗仁义,也可能是惜才,王勃仅仅是被赶出王府,削去官职。但政治生涯和名声却是坏了,没办法,只能出走长安。

事件的两位当事人,兄弟情义却没有因此事受影响,后来已是皇太子的英王还曾为当时已贬为庶人的沛王求情赐予春冬衣物。

王勃开始了四处游历,遥想当年,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也曾是满楼红袖招。短短几年,物是人非。

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

好友凌季友在虢州为他谋了个参军之职,显然斗鸡檄文没有给王勃带来多少反思,在虢州依然没有多少改变(倚才陵藉,为僚吏共嫉)。

福不双至,但屋漏却总能赶上连夜雨。

有个名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没有将其报官,反而私自藏匿,但文人优柔寡断的性格导致他过于担心走漏风声,竟将其杀害。

这件事疑点很多:

第一:当初为什么要救?

第二:为什么杀害,而不是让其自行离去?

就算日后曹达被人捉住,王勃藏匿之罪也要比死罪轻太多,所以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个圈套。

但终究是死罪,好在遇上大赦,捡回一命。不过政治生涯彻底断送。

但出人意料的是此事却对王勃的打击最大,因为父亲受此牵连

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

虽然王勃有文人放浪形骸的一面,但骨子里却是儒家礼法为原则,

他在文中说道:

“勃尚何言哉!辱亲可谓深矣。”

“勃之罪,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

此时王勃的心境也开始转变,思考自己多年的得失,也开始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

675年,王勃去交趾看望父亲,途径南昌,他不知道的是,在这里他将迎来人生中最伟大的时刻。

洪州都督阎伯屿重修滕王阁,竣工后宴请宾客,不过更重要的是要推荐自己女婿的才华,故此提前让其准备好诗文,等到酒过三巡之际装作即兴所作。

王勃成名已久,故也在邀请名单之中,不过众人早知都督心意,所以当阎公邀请众人作序时全都推辞不表。

可当笔墨来到王勃面前时,王勃却没有推辞,提笔便写,引得阎公大为不悦。

毕竟这是当地权贵的聚会,你一个客人理应本分,非要喧宾夺主,的确不合时宜。

在我看来,虽然和几年前相比,王勃的行为没有改变,但思想却是不同,从前的当仁不让是为了成名,为了逞才炫技。现在却多了份洒脱和豁达。

几年颠沛流离的生活使他明白了高官厚禄不是唯一的目标,名扬天下也不是唯一的追求。

能入朝做官匡扶社稷是好事,不能也不会太惋惜,毕竟能多留些文字下来也是好的。

没了执念,便会洒脱从容。便有了“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

没了彷徨,就知桑榆非晚。便有了“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此时的阎公,也从最初的不屑转为沉吟不语,直到那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传来时,再也按捺不住连呼天才!

平心而论,阎公也是个心胸宽广之人,不然他完全可以不让此文流出。

大唐自太宗以来的兼收并蓄已经为帝国铺下了肥沃的土壤,使得日后那些天才的诗人才子纷纷出世,群星闪耀。

心态改变,剩下的就差时间,可王勃恰恰没有时间了。

第二年,从交趾返回,渡海溺水,惊悸而死。

王勃是幸运的,那么年轻便有千古名篇。但他又是不幸的,因为本应会有更多的名篇佳句。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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