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
王弼:物尚进则失安,故曰“企者不立”。
原成:尚进者,滋事生非。
王氏认为“尚进”的行为会造成“企者不立”的结果,这似乎不符合老子的本义。
“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道”于万物约束而不干预。面对这样的事实,没有任何行为能改变约束的存在,并打破约束。人类要学会享受约束下的自由,凡物皆然。
人的肉体就是对人意志的约束,但肉体却从不干预意志的肆意行为。人类无论如何驰骋自身的意志,却永远无法摆脱身体的天然结构所带来的活动限制。
蹲下就不能同时做到站着,站着就不能同时做到蹲下。如果我们的行为不能依据身体结构的约束,去自然而然地做出动作,那么这种违反身体约束行为的结局,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们不能肆意驰骋自身的主观意志,我们不但要学会与身体相处,更要知道凡物皆是接受“道”的约束,而不会随同我们的主观意志肆意驰骋。否则,得到的唯一结果,就是自我伤害罢了。
人类无法摆脱身体的约束,更无法摆脱“道”的约束,故老子曰:企者不立。
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
王弼:其唯于道而论之,若却至之行,盛馔之余也。本虽美,更可薉也。本虽有功而自伐之,故更为肬赘者也。
原成:何必在“道”的约束之外,别寻约束呢?
凡物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存在,何必“自见”。
凡运动必然产生结果,何必“自是”。、
凡结果必然且只能由运动产生,何必“自伐”。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何必“自矜”。
简而言之,凡试图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皆是“不立、不行、不明、不彰、无功,不长”的结果收场。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文章为作者原创文章,作者保留原创文章的一切权利。
如果此文对你有点滴帮助,请点赞关注作者,给作者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