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王弼:美者,人心之所进乐也;恶者,人心之所恶疾也。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可得而偏举也。此六者,皆陈自然,不可偏举之名数也。
原成:美与恶、善与不善,皆是人主观意志的产物,自然界中并无与其对等的存在。但正是这自然界中并无对等存在的“美与恶”、“善与不善”,更好地帮助人们认知了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源动力,矛盾。
好恶之心衍生爱恨之情,故王氏曰“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
凡物之间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故王氏曰“喜恕同根,是非同门”。
凡物不能自身定义自身,必须以对立的一方来定义自身的存在,并通过向对方的转化来完善自身定义,此是自然之理,故王氏曰“皆陈自然,不可偏兴之名数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
王弼:自然已足,为则败也。
原成:“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故王氏曰“自然已足”。
对于万物而言,人的所有行为不是必需的。但对于人而言,对万物有所作为则是必须的。
王氏此注并没有真正理解老子的“无为之事”的含义,所以说出了“自然已足,为则败也。”此句话王氏只单方面地强调了人的主观意志对万物的伤害,而忽略了老子的“无为之事”也含有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万物的积极作用。
换句话说,抑制人的主观意志,而发扬人的主观能动性,才是老子“无为之事”的真正含义。
“道”对万物约束而不干预,老子认为人应该以“无为之事”来效法“道”的约束而不干预。
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王弼:智慧自备,为则伪也。
原成:言,问也。不言者,不干预也。“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故“行不言之教”。
思想上拒绝“道”的约束,行为上干预万物,则“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如果把王氏的“自然已足,为则败也。智慧自备,为则伪也。”放在一起探究,则会发现王氏把人、自然完全地割裂开来,而这种思想或许就是其“玄学”的根源。换句话说,“玄学”是对人主观能动性的否认。
功成而弗居。
王弼: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
原成:王氏此注是“自然已足,为则败也。智慧自备,为则伪也。”的延续。
王氏的“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认为人在自然面前应该是消极地、被动地接受者,而这与老子“功成而弗居”的本义是截然相反的。王氏忽略的一个事实是,人类对事物的探索不是消极地、被动地,而是积极地、主动地认知世界上的万物,这正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所发挥的作用。
老子“功成而弗居”的本义是告诫人类,不要把人主观能动性在改造自然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人为地转换为是人的主观意志取得的成果。老子的这一层含义是王氏所没有体验到的,如果王氏能正确地看待人的“主观意志”与人的“主观能动性”之间的矛盾关系,就不会走向“玄学”的。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王弼:使功在己,则功不可久也。
原成:以人的主观意志去改造自然,就会出现“使功在己,则功不可久也”的结果。
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改造自然,就会出现“夫唯弗居,是以不去”的结果。
王氏并不知人的“主观意志”与“主观能动性”之间的矛盾关系,它所言的“使功在己,则功不可久也。”则是其“自然已足,为则败也。智慧自备,为则伪也。”的必然结论。
从这一章的王氏注释中,可以明显地感觉到王氏认识到了人的主观意志所带来的危害。但王氏的错误在于其对这种危害采取了逃避的策略,以至其产生了不切实际的“玄学”思想。
而老子则恰恰相反,老子牢牢地掌握了人的“主观意志”与“主观能动性”之间的矛盾关系。并且提出了“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来处理两者在人与自然中所扮演的角色。即以“处无为之事”来抑制人的主观意志,以“行不言之教”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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