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见光死”的人,比较喜欢阴天和下雨天,因为阴天或是下雨天感觉比较符合我沉闷的性格,至少让我看起来不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下雨天我可以一个人撑着伞出门,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不会觉得一个人走路是多么奇怪,不会在人多的时候手不知往哪放;冬天的阴雨天,我可以穿着大大的睡衣,舒服但不漂亮的衣服,戴着围脖将自己裹得死死的,即使再邋遢,在别人看来这种天气就应该这么穿。
仔细想想,殊不知,这是一种逃避,是我自卑、懒惰性格的一种逃避,应为只有天气不好的时候,我才有理由觉得这种颓废的样子不是罪恶感。
大学过了两年半了,随着我性格慢慢变化,也就是越来越有自信了吧,也许是真的厌倦了湖州连绵不断的雨的天气,现在只要是晴天,即使只下楼买个饭也要把自己打扮成精致的猪猪女孩,虽然有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很作,很麻烦,但只有这样才会觉得很自信,才会想怎样过好这一天。
就拿今天说吧,要不是弟弟迟到来不及,我还在做白日梦,更不会想写这篇文章,虽然早上冻的亲戚都提前来了,但我看到了早上如此美好的景色,这点痛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