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案例
摘自:一案一说㊵| 遗产处理发生纠纷时,法院会怎样裁判?
媒体:人民政协报2021-05-09 12:01
李甲之母徐某生前经营酒家,共养育四儿四女,均已分家另过。2013年11月徐某设立遗嘱,将酒家的财产及债权遗留给李甲。2014年11月徐某死亡。徐某的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即楼房,经众子女协商,由徐某的女儿李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
2017年4月,刘某某以请求李甲偿还徐某经营酒家期间先后从其处赊购海鲜等的欠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甲偿还欠款。
案例解析
本案中,李甲的母亲徐某生前所立遗嘱有效,故遗嘱涉及的相关遗产应依遗嘱分配,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由于被继承人徐某的其他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故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均由徐某的长女李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
徐某生前作为个体业主对外经营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徐某死后得以其遗产清偿其个人债务。依限定继承原则,继承遗产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故本案中放弃继承权的子女对徐某的个人债务可不负偿还责任。
一审法院在继承案件审结后恢复审理并判决该欠款由李甲偿还。
二审法院认为,酒家的房屋和经营权以及债权均由李甲继承,该债务自亦应由李甲负责清偿。
再审法院认为:基于本案遗产已被分割,依规定,该债务应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李乙偿还,不足部分才由遗嘱继承人李甲偿还。
本人将开启追更模式,如果你对《民法典》这一生活百科感兴趣,可以现在立即点击关注我。
本人对您的关注、赞同、喜欢、评论、转发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