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性的双重标准,是在以夫妻为中心的近代家庭制度形成的时期成立的,而这也是作为产业的娼妓制度形成的时期,近代家庭制度与娼妓制度,两者互为表里。所谓性的双重标准,是指面向男人的性道德与面向女人的性道德不一样。比如,男人的好色被肯定,而女人则以对性的无知纯洁为善。近代一夫一妻制表面上称颂“相互对等的贞操”,但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把男人的“犯规”编入制度之中了,所以,另外需要充当男人的“犯规对象”的女人。结果就是,性的双重标准将女人分为两个集团。即“圣女”与“荡妇”、“妻子•母亲”与“娼妓”、“结婚对象”与“玩弄对象”。(里面举例了慰安妇:即使同为慰安妇,也会分为日本人慰安妇与非日本人慰安妇。日本人慰安妇多为军官专用,被视为当地妻子(当然并非全部);而非日本人慰安妇则为士兵的泄欲工具。同时,军队里还有一类女性,即从军护士。当慰安妇在战场上护理受伤士兵时,慰安妇与护士的界线变得暧昧不清,护士们为之不快。从军护士们接受士兵的“母亲”或“姐 妹”的角色,但拒绝被当作性对象。“别把我当慰安妇”,成为维系她们尊严的骄傲和自负。这就是女人的“娼妓歧视”,被性的双重标准分离隔断的女人,一方蔑视另一方。女人的“娼妓歧视”非常深刻,这使她们连对自己被视为性对象也感到肮脏,所以,对于自己受到的性侵犯,不愿承认,也不愿告发。)
一夫一妻多妾制则是男人为自己制定的规则留下的“犯规” 的漏洞。低阶层的女人不能娶为正妻,但可以纳为情妇或小妾。若实在想娶,还有一招,让她成为高等身份人家的养女之后再去结亲。无论男女,婚姻都是一种两家结盟的交换行为,目的是使双方的社会资源最大化,所以,男人期待正妻的门第和财产。也正因为如此,将娼妓赎身迎为正妻、与女仆私通将就成婚之类行为,都是坐失“资源最大化”机会的愚人之举。古时不会要求妻子既美貌又能做家务(即娼妓和女仆的组合)。正妻无需美貌也不要性魅力,除了门第家产,只要能持家生子就够了。甚至连生殖能力也可以不要,正妻本质上是双方家庭实现社会资源最大化枢纽。
上升婚:女人与比自己身份高的男人结婚。在上升婚中,妻子的出身阶层的劣势与社会性别的劣势相互重合。对男性而言相当于与侍女结婚,则男人终生都能当被侍奉的主人。男性热衷于选择低于自己的女性为为结婚对象。意味着有个可以随意嘲弄的女人在身边,可以让男人在一生中反反复复地确认自己的优越性。
女高男低的家庭想要维持的方法只有1个,妻子要给丈夫面子,这里女性最大的作用是帮男人维持他的自尊。但如果不巧碰到是心智未成熟的男人,他可能把“有能量的妻子”任意踩在脚下(肉体和精神上)来维持自己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