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是知性的一切运用的最高原则。
“一切直观的可能性在与感性的关系中的最高原理就是:一切直观杂多都从属于空间和时间的形式条件。一切直观的可能性在与知性的关系中的最高原理就是:一切直观杂多都从属于统觉的本源——综合的统一的诸条件之下。直观的一切杂多表象,如果它们被给予我们,就从属于前一条原理,如果它们必然能够在一个意识中联结起来,则从属于后一条原理。”
被给予的表象如果不能被“我思”这一统觉行动总括起来,就不能被我们思维或认识。例如一只猫,我们的感官看到、听到、闻到、触摸到它,这些是“被给予的表象”,自我意识必须处理这些表象,将它们统一成认识,否则我们不会形成对猫的认识;工具是因果性、相关性、实体、偶性这些知性的范畴,工具的源头是“我思”。所以直观和概念缺一不可,没有直观就退回到形式逻辑的语词游戏,是“空”;没有知性的概念就仍然是混乱的杂多,谈不上任何认识,是“盲”。
知性的能力就是认识的能力。认识就在于被给予的表象与一个客体的确定的关系。但客体则是在其概念中结合着一个所予直观的杂多的那种东西。客体是我们建立起来的,是由我们的表象建立起来的,所以是对象符合于我们的观念。
客体首先是一个概念,是先验对象,即我们在思维中先验设定的一个对象的概念。“先验对象如果它没有充实直观的杂多,或者我们根本不打算充实直观的杂多,那么它就代表自在之物,它还不是知识,它只是一个必要的设定。⋯⋯凡是一个认识的客体它包含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它是有一个概念在里头,从先验的方面它可以由一个概念对它加以设定,(但)这个概念只是形式,它的内容、它的质料就是充实了这个概念的直观的杂多,这样两方面结合起来,就构成了康德所讲的知性的对象,或者是认识的对象,也就是客体。”
知性的源头、顶点就是统觉的综合统一 ,后者是唯一决定诸表象对一个对象的关系、因而决定这些表象的客观有效性并使得它们成为知识的东西,乃至于在此之上建立了知性的可能性。它成为了一切思维的条件,“在任何一个给予的直观里,我的一切表象必须服从这个条件,唯有在这个条件之下我才能把这些表象作为我的表象归于同一的自己,因而才能将其作为在一个统觉中综合地联结着的东西用‘我思’这一普遍的表达方式总括起来。”
有三种直观:一种是上帝那种全知全能者的智性直观,一种是人类这种立足于时间、空间的纯形式的感性直观,一种是不同于时空中那样的感性直观。康德说,只有以第二种感性直观作为基础的知性才遵从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上帝的智性直观不需要感官,不需要接收什么东西,也不需要材料,就能够创造出任何东西,它是一切的源头,而自身不需要理由。可能有某种生物具备不在时空中的感官,因而拥有另一种不同的知性,康德想到了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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