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小孩经常在吃饭的时候会满村跑,只端个白米饭,看到谁家有肉菜,就往跟前凑。大人虽然看着烦,但也会顾忌着孩子,给夹个一两块肉,真真是一家生百家养。我和姐姐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一是母亲不允许,二是我确实也看到了别人眼中那种极深的厌恶,鄙视,以及不屑,只一眼,便会让人连饭都吃不下。
穷人的孩子懂事是真的早,记事也早。那会儿,母亲成天在外劳作,总想着能多种点地,多种些品种,让我和姐姐生活的好一些。那时候的肉是稀罕物,家里是买不起的,为了能改善伙食,母亲会在年初的时候找熟人赊欠小猪回来,养大了再给别人结账。她是没有时间养猪的,所以打猪菜,煮猪食便是姐姐和我的事了,每天2筐猪草,两大锅猪食是必须要干的活儿。为了能吃到肉,姐姐和我也非常愿意干这活。姐姐和我也有分工,她主要负责把猪食弄回家,剁好,我负责烧火,把猪食煮好。
我把自个手剁了是一个晚上,大约5岁。那天,姐姐在外边弄猪草的时候看到大伯母的果园结了很多金灿灿的橘子,她自己吃了一个,然后带了1个回来给我吃,没多久,大伯母就找上门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姐姐被母亲抽的一顿,用的是门口的雪松条,抽完之后还跪了2小时,母亲罚完姐姐后,回里屋生闷气了。我心疼姐姐,其实我也吃了,按理来说,也要罚跪的,但姐姐没有供出我。家里一共3个人,一个跪着,一个生气,猪草还没剁,于是我拿起了刀,一刀下去,食指的第一个指节就剩了个皮。
血喷出来的那一瞬间,我没敢哭。相对于疼痛,我更害怕母亲的责怪。她经常说我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啥也干不好,还净添麻烦。从旁人旁语中,我大约是晓得因为我是个女儿,所以我父亲离开了我们,一切的苦难都因为我不是个儿子,在那个女儿可以随便处置的年代,我害怕母亲不要我。我不敢哭,甚至还用另一只手捂住断指,跪在一旁的姐姐发现了我的异样,喊了母亲。
母亲非常利索地用烧酒给我洗了洗,把断掉的部分绑回我的手指,破天荒没有责怪我。往后几天,母亲弄了草药,甚至还给我弄了肉吃。我没有死掉,手指也没有发炎,并且母亲对我和颜悦色,我感觉真的还不错。
剁手事件除了让我手指留了一道永不磨灭的疤,还让我从此记恨上了大伯母。还有就是,有个当父亲的医生又能如何?他不在我身边。他救了很多人又如何?他又没救我。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