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工分是六七十年代很重要的一件事,因为它是到村里分粮、分钱的依据。因为父亲是村里的会计,日常负责计工分。母亲要在家带弟弟妹妹,从未参加过生产队的劳动,帮生产队放牛也能挣工分。因此在有学上的时候,我只能上午上学、下午帮母亲放牛。
从五六岁起,家里打米磨粉的活计就被我承包了,每次院子里有人去一个叫“葫芦堰”的地方打米磨粉,我都得背着背篓装着粮食跟着,那会还没有电,打米(把稻谷去皮)和把麦子、玉米磨成粉全靠水力。葫芦堰就利用自身的水利优势造了一个水力磨面作坊。别人挑一担粮食,我就背一背篓粮食,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的前行。
等到八九岁,就要跟着父亲上山种地,由于个子太小,一次只能挑半桶水,但是频率上却要和大人保持一致。等我辍学以后,家里挣工分的重任就主要靠父亲和我。在按天算工分的时候一个男人能挣10分工,一个妇女一天能挣7分工,一个半大孩子3.5分工。最让我开心的是为了解决“磨洋工”的情况,村里开始实行按工作量计算工分,就是做多少活计多少工分。我常常一天能挣到十几二十个工分。挖花生是我最喜欢的活计之一,工作量小,速度又快,挣工分最容易。但是也不能只图快,因为有监督的人,那人在挖过花生的地上拿一个小簸箕随机量出一小块地,再用锄头检查挖过的土地,要是发现土里有两颗花生,工分减半,发现三颗花生,一天半干。
印象很深的是一次村里分红薯,因为父亲是会计,要看账本,别人就提出帮我家把红薯挑到存放红薯的地窖里,这次我是监工。但我这个监工可不好当,别人挑一担,我要背一背篓,还要防止别人把红薯挑回自己的家,只得一路小跑着跟着那个强壮的汉子。“耶,你这个二女子还是可以哟!”终于那汉子忍不住向我父亲竖起来大拇指。可是在家带娃、做家务的母亲对我永远是一副骂骂咧咧的态度,母爱,谁不想要?可那永远是可望不可及的东西。
十二三岁时,就分田到户了,我们家分了八个人土地,有田有土,山间还有林地。八个人土地都是我和父亲两个人耕种的,天不亮就出工,一直做到毒辣的太阳晒得人受不了才收工,皮肤晒得黢黑,倒衬得一副牙齿格外整齐、洁白。我的牙齿真的特别好,在那个从来没补过钙的年代还能生得这么整齐漂亮,也算是一个奇迹。现在五十多岁,还没一个牙齿下过岗,吃起炒胡豆嘎嘣脆,是我的最爱。母亲却从来不理解我们,也许是因为她从来没上山下地做过农活的缘故,总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回得那么晚,活路缺总是做不完,为此常常对我破口大骂,好像我一天在地里玩似的,唉!真是“未经他人苦,却骂他人懒”。祖母因为已经七十多了,已经不再参与地里的活计。但我家林地还算多,林间的树木枝丫由我和父亲砍下来搬回家,她就负责把这些枝丫砍成短截,扎成小把小把的,方便放进灶眼里燃烧,这样的工作她一直重复了很多年,直到后来她九十多岁,白内障已经很厉害了,还在摸索着砍柴。这样勤劳的老人的命运却不好,九十六岁的时候臀部长了一个瘤子,做手术后恢复不好,只能瘫痪在床,我母亲那样只知道用嘴使唤孩子的人,在孩子们都成家外出后怎能把婆婆伺候好,祖母就这样在床上辗转半年后与世长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