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静公司发明了一种有效降低汽车噪声的装置,仅在我国申请了并获得了专利。A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A国的甲公司在A国制造了一批客车,安装了该降噪装置。中国的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客车用于A国和我国之间旅游运输。中国的丙公司进口了一批甲公司的客车,通过广告进行宣传,但尚未销售。中国的丁公司进口了一辆汽车进行降噪测试,以测试各类汽车的降噪功能。请问哪些公司侵犯了轻静公司的专利权?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丁公司
D
丙公司
“轻静公司发明了一种有效降低汽车噪声的装置,仅在我国申请了并获得了专利”→轻静公司在我国享有专利权,但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在我国获批的专利只能在我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
按照“侵权一招鲜”的逻辑分析。
第一步:确认轻静公司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其专利产品进行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的行为。
第二步:判定各第三方的行为定性进而判定应得到谁的授权,以及是否侵权。
A项,“A国的甲公司在A国制造了一批客车,安装了该降噪装置”→A国的甲公司“使用”了该产品,但轻静公司在A国不享有专利权,因此对甲公司在A国使用该降噪装置的行为并未侵犯轻静公司的专利权,A项错误。
B项,“中国的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客车用于A国和我之间旅游运输”→中国的乙公司在中国范围内,“进口”并“使用”了专利产品,侵犯了轻静公司的专利权,B项正确。
D项,“中国的丙公司进口了一批甲公司的客车,通过广告进行宣传,但尚未销售”→中国的丙公司在中国范围内,“进口”并“许诺销售”了专利产品,侵犯了轻静公司的专利权,C项正确。
C项,“中国的丁公司进口了一辆汽车进行降噪测试,以测试各类汽车的降噪功能”→中国的丁公司在中国范围内,“进口”并“使用”了专利产品,侵犯了轻静公司的专利权,D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