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老人们说,以前,那一代人,每天起早摸黑去挣工分,女人怀孕了,一样要去挣工分,不去,就要饿肚子的,甚至有可能饿死人的。
而且,听说,女人怀孕了,去生产队,下地挣工分,并且挣的工分,要比一般人低,听说,只有男人的一半。也就是说,一般人挣工分10,孕妇也是累死累活的,只能挣5。
那么,假设,当然只是假设,当时的女人怀孕了,假设家里有余粮,那么,可以不去挣工分吗?
传说中,是不能的。因为每一个人都要挣工分,孕妇也不例外,即使是大腹便便的孕妇,也是要下地干活的。假设下午生的,早上还是要下地干活的。并且,孕妇生产了,三天之后,也要下地干活了的。甚至有的地方,第二天就要下地干活的。
以前,搞生产的时候,需要孕妇下地干活,而现在,有一些企业,拒绝招聘孕妇,认为是负担。
但认为,女性怀孕了还工作,就是为国家创造财富。拒绝任何一个人,包括孕妇创造财富,是不是与社会伦理相违背?
应该是的。
女人,只要她适合那份工作,那么,就应该被聘任,而不应该在于她是否怀孕。毕竟,她们工作,也是为国家,为社会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