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目前,我国种植业中小农户仍旧占据很大体量。小农户生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必须解决好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问题。
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问题,一个有效途径是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一是市场灵敏度更高。避免因盲目生产导致农产品价格下跌、销售困难等问题。二是市场竞争力更强。可以充分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方面应依据各地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找准优势特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结构,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化生产。另一方面,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搞活农村市场。在实践中,应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经营形式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