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官场多是“多磕头,少说话”的做派。而圣人曾国藩刚入官场时,却与这一做派格格不入。
他的京官生涯一帆风顺,他一心本着忧国忧民的宗旨做人做事,但无奈当时的官场风气污浊混沌,他的忠心耿耿遭到满朝文武的嘲笑与排挤。
曾国藩认为,要想挽救大清帝国,只有敲打醒糊涂皇帝才行。于是,他在强烈的责任感支配下,竟然上奏批评皇帝。结果,他的行为不但没有扭转乾坤,反而让皇帝大发雷霆。
在腐败的晚清,敢批评皇帝,还能被皇帝重用的官员,也只有曾国藩一人。他拥有其他人没有的挑战精神和知难而进的勇气,勇敢是他后来打败太平军的重要因素之一。
什么是勇敢?在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作者给出了答案。
所谓勇敢,是指在你还没开始做事的时候,就知道事情困难重重,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的那股冲劲。
就像曾国藩对皇帝的批评,明知以下犯上的大逆不道之罪,但他依然选择直言进谏,勇敢地做忠实的自己。书中的杜博斯太太也是这样一个勇敢的人。
杜博斯太太在大家的眼中是一个情绪化的人,她经常骂人笨蛋,对谁都不友好。但她依然是一位了不起的、尊贵的女士。
由于她长期生病,所以一直靠吗啡减轻痛苦,本来这无可厚非,她却选择要在临死前戒毒成功。她想干净地离开人世,不依赖任何东西,但想戒掉毒瘾并不容易,可谓生不如死。
她通过邻家孩子的读书陪伴,来分散她的注意力,靠意志力成功完成自己的心愿,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
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可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闪光点,从杜博斯太太身上,我们可以学到面对挫折和痛苦,她能勇敢做自己的坚强精神。
达·芬奇说:“勇敢大胆和坚定的决心,抵得上精良的武器。”
可见,勇敢是迈向成功不可的有力武器。纵使成功的机会很小,但是我们不敢行动,不去行动,是万万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离不开勇敢的精神。
南非脱口秀主持人特雷弗·诺亚,他曾经在自己的自传中说,青春期的他不帅、不可爱、满脸的粉刺,爆炸头,形象很丑。尽管喜欢上一个姑娘,但他由于自己的自卑与怯懦,始终没有勇气表白,结果错过了初恋,成为一生的遗憾。
有人说,表白有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但你选择不勇敢表白,永远也不会成功。
各个领域功成名就的人,都具有勇敢的精神,他们不管自己的境遇有多坏,都不会屈从,苦难从不会夺走他们的意志和勇气。勇敢,才是决定他们与普通人有差距的真正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