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学专栏】陈健
(291)
可转债的强制赎回
“老公,老公” 急急忙忙,进门就叫,朱姨在超市听到百灵股价一直升着,自己去年买的百灵可转债,而百灵股价有两周(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在13元以上了,而百灵转股价是10元。
“又有什么事呀?”见老婆紧张的样子,朱公放下了茶杯,站了起来。
“老公,咱们的百灵可转债券,你知不知道要被强制收回去了!”
“啊!”朱公跟老婆到了书房电脑桌,查看行情,“嗯,百灵可转债转股价为10元,真的有两个多礼拜在13元之上了啊!快触发强赎了。”
“强赎?”朱姨不解地抬起头看着老公。
“你不知道吗,强赎就是可转债发行的上市公司,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便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朱公边查看百灵的发债公告,边解释,“至于上市公司行不行使这权利,则另外说。”
“哎,这强赎有意义吗?上市公司那有钱赎呀?”朱姨一知半解。
“设置这个强赎条款,其目的是为了使投.资者,在股价涨势较好时可进行转股,百灵10元就转一个股,而市场价13元多;
“这样,投.资人的收益就比取债券利息高了。而上市公司将债主变成股东,上市公司借的钱就可以不用还了。”
“哦,”朱姨点着头,朱公接着说
“强制赎回可转债时,上市公司按面值加原定的利率利息支持给债券持有人就可以了;
“当公司的现金流充裕,也可以理解强制赎回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权益。”
“怎么样,上市公司才有这权利呢?”朱姨帮老公泡茶。
“只有出现以下面两种情况,上市公司的可转债,才能触发强制赎回。”朱公饮了口茶
“一个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或二十个交易日(每家公司的发债公告有不同)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可转债的转股价格130%(含130%)的时候,才会触发强制赎回条款,这时上市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利息的价格进行赎回可转债券;”
“另外,当一期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债券余额较低时(如不足3000万元时),上市公司也会执行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条款,是上市公司发债时的约定,当触发强赎条款时,上市公司可以行使或放弃赎回的。”
“老公,我想,大多数情况下,上市公司都会实施强制赎回的吧!”
朱公对老婆讲,“我们要注意的是,百灵债券快触发强制赎了,其交易价格在130元左右,还是及时卖出或转股。
“要不强制赎回后,就把到嘴边上的溜掉了!”朱姨会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