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基础》读书笔记:第五章 适应与调节

第五章 适应与调节

适应个人借助行为对社会的适应( social adaptation)

调节自我调节( self-regulation),指个人对内心活动的调节

此二者互相联系且互相影响或制约。

原因和目的

一、原因

心理治疗的前提是,一个人对可能的行为有选择的自由。人的行为总是体现着某种目的,即使行为人对目的没有觉察到或者不承认,社会也不会同意行为人的观点,尤其是行为涉及他人利害的时候。

心理治疗的成效取决于病人的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而这些都属于目的范畴。因此,行为目的之分析和研究,对心理治疗具有根本的重要性。


二、目的

目的和手段可以互相转化。目的转化为手段叫作目的手段化。手段转化为目的叫作手段目的化。


兼有内外目的之行为,就个人行为的发展历程而言,总是一个目的出现在先,一个目的出现在后。先有内目的,后有外目的,也就是目的手段化,这往往意味着人的生物性之社会化。

例如,幼年打球只是为了“好玩”(内目的),长大后进了国家队,打球成了为国争光的手段,贏球成了外目的。胜败关系国家荣誉,这个外目的太强烈了,内目的往往趋于消失,球员们可以完全体验不到打球的乐趣,反而感到十分紧张。如果打败了,更可能只是感到苦恼和沮丧。


反过来,如果先有外目的,后有内目的,则是手段目的化,意味着社会价值之个人化或奖励的内在化(自我奖励)。

如果我们读书只是为了避免惩罚和得到奖赏,为了通过考试或获取高分而夸耀于人,为了将来谋求一份好工作,为了名利和地位,那么,读书就只是一种手段。如果我们在读书过程中因知识的增长、对人生的体会和自我境界的提高而感到满意和愉快,读书这一手段也就目的化了。


行为的效应

行为有客观效应主观效应

客观效应又可分为社会效应和身体效应。生产劳动的社会效应是创造财富,身体效应也许是提高了健康水平,身体更加结实了,也许是使肝炎加重了。斗殴的社会效应是伤害了别人和破坏了社会治安,身体效应是同时也伤了自己。

主观效应指行为者在行为过程中心理活动和状态的变化,尤其是内心体验。

这又有直接与间接之分。如果行为者对某种行为感兴趣,乐而为之,他在行为过程中的直接体验是愉快的或使他满意的。


值得注意的是,间接的主观效应是延迟发生的,它是行为造成了客观效应后引起别人的反应的产物,因此,行为者必须付出期待的焦虑作为代价,不论是希望得到别人的好评,还是担心别人的指责或惩罚。


神经症病人压抑自己的情欲,以致体验并不反映病人的需要是否得到了满足。这就是为什么病人的理智和视听正常,能够对客观环境做出正确判断,在社会生活中却反复“跌跤”而不能吸取教训的缘故。神经症病人在行为过程中的直接体验是完全“盲目的”,就像丧失了本体感觉的病人那样。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待人接物的时候,并非完全甚至主要不是靠耳目所得的情报和抽象的大道理来评定自己的行为是否过分,而是靠内心体验随时调整行为。大道理只能起“宏观”调控作用,如不违法,不伤害别人。时刻起作用的“微观”调控几乎完全取决于内心体验。


读书为什么可以读出神经衰弱,而凭兴趣打麻将却打不出神经衰弱呢?

对读书本身并不感兴趣或已经疲乏了仍坚持读书是什么缘故呢?怕考试不及格,怕考不上大学,怕父母指责,怕丢面子,等等。一句话,原来就缺乏内目的(对读书本身的兴趣和满意感、成就感),或者,由于过分疲劳或外目的太强烈而使内目的消失了。


道德情感

一、道德情感的发展

道德情感是人类心理的最髙层次。因此,我们现在就来讨论道德情感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利他行为不仅违反本能的需要,而且会给行为者造成肉体的不适或痛苦,然而,行为者在行为过程中却体验到了愉快。这种愉快不再依赖于别人的奖励而取决于行为者本人自我肯定的评价。这便是道德的愉快或愉快的道德情感。可以简明地定义如下:一个人在进行他自认为对别人有利的行为过程中,或者,在看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有利的效应时,行为者所体验到的愉快,叫作道德的愉快。


二、违禁性罪感的产生

个人的行为如果有损于他人,他会遭到别人的抵制和反对,会受到指责甚至严厉的惩罚。一个人在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过程中,或者,在看到行为造成了损害别人的不良效应时,其所以会产生违禁性罪感,其社会根源就在于此。如果痛苦只限于对惩罚的恐惧,这还不是真正的违禁性罪感。


只有当一个人的精神痛苦跟他对自己的否定性道德评价直接相联系时,这才构成一种道德痛苦或违禁性罪感。因此,违禁性罪感实质上是把社会性惩罚变成了个人内在世界里的自我惩罚。也可以说,违禁性罪感是社会性惩罚的个人化和内在化。



三、道德愉快和违禁性罪感

道德愉快和违禁性罪感这两者发生、发展的条件和经过是完全不同的,二者之间不存在互相转变的可能。没有来自社会的奖励,不可能有自我奖励,也就不可能有道德愉快。没有来自社会的惩罚,不可能有自我惩罚,也就不会有违禁性罪感。


道德愉快实现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统一,是个人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也是矛盾统一的最高形式。道德愉快有减轻和消除各种精神痛苦的作用,尤其是,它能消除违禁性罪感的消极作用。道德愉快给人以巨大的满足感和最高的精神享受,它本身可以构成行为的最高目的。道德愉快只有在利他行为中才能体验到,因此有理由认为,道德愉快是精神健康最重要的特征。一个人的道德愉快愈强烈,愈是经常地体验着道德愉快,他的精神卫生水平就愈高。


违禁性罪感意味着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也意味着社会对个人最后的和最严厉的判决。这种痛苦深刻、久远而弥散,可以影响整个人格。除了道德愉快以外,任何愉快都不能抵消和清除它。实际上,当一个人陷于违禁性罪感的痛苦之中时,他就体验不到任何真正的愉快。不仅如此,它还有极强烈的消极作用。道德愉快是自尊、自信、勇敢、坚韧不拔和乐观进取等许多优秀品质的坚实的基础。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是,违禁性罪感对一个人的性格和价值观有腐蚀破坏作用,使原来赖以支撑的价值观坍塌,完全丧失自信,使生命失去意义。


四、自我背叛性罪感


有理想、有信仰的人也不可能不犯错误,错误意味着与自己的理想、信仰背道而驰。所以,这种错误引起的痛苦叫做自我背叛性罪感。

自我背叛性罪感是积极的,它促使行为者拨正人生的航向,重新朝理想的目标驶去。而在改正错误、为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行为者又会体验到成就感、满意感和道德愉快。

所以,安吉尔(A. Angyal)称违禁性罪感是伪造的罪感( spurious guilt)或病态的良心( morbid conscience),而称自我背叛性罪感为真实的罪感( real guilt)或健康的良心( healthy conscience)


五、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义务而轻视个人的权利。忠、孝、节、义,全都是义务。个人权利被淹没在集体主义的汪洋大海之中。许多人不知道,集体主义也有不同的层次。由血缘关系所组成的集体,尤其是亲子集体,是一种初始的集体主义( primary collectivism)。这种集体主义带有共生性( symbiotic),权利义务一类的观念还没有明确的分化。次级集体主义( secondary collectivism)是以义务观为核心的集体主义,强调的是为父母、为皇帝牺牲自己的一切,必要时牺牲个人生命也在所不惜,而权利意识却是淡薄的,似乎一说起个人权利便是自私自利,便是不忠不孝。三级集体主义( tertiary collectivism)当然也讲义务,但这是在个人权利意识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缺乏个人权利意识、缺乏个人尊严的鲜明表现。在我们之中很多人是多少有些自卑的,根子不仅在个人,也是传统文化中毒素的产物。

自卑的代偿是自大,所以我国多的是表扬与自我表扬相结合的祭文和墓志铭,而忏悔录却罕见。要知道感人肺腑的忏悔录是自我背叛性罪感的真实流露,它是催人向上的。


行为和体验

行为治疗重视行为而轻视情感体验,精神分析重视情感体验而轻视行为。此二者不但各有所偏,并且它们都同样对行为和体验之间的相互作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因此,心理机制也有两种,即适应和调节。行为目标的选定,达到目标之计划制订,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随时对行为的调整,属于适应的范围。内心活动,尤其是情感体验、信念和态度的自我改变,叫作自我调节。


个人的行为受着社会要求和个人自我需要的双重制约。既符合社会要求又满足自我需要的行为可称之为两全行为,这是精神健康的特征性行为。在满足个人需要的同时却与社会规范背道而驰的行为,是反社会性行为。遗憾的是,以反社会性行为模式为特征的人格,其个人需要总是停留在较低层次而不能发展到高层次的水平。符合社会规范却与个人需要背道而驰的行为是自我折磨,这是神经症性行为的特征,也是心理冲突的典型表现。


马斯洛(A.H. Maslow)认为,安全的需要、爱与归属感的需要、受人尊重和自尊的需要,是所有人的基本需要。基本需要满足后,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发展起来。基本需要未得到满足的各种病态者,他们自以为在追求高层次的需要,其实总是在以不成熟的行为模式追求基本需要的满足,表现为过分的代偿。

所谓高层次的需要,实际上是个人化了的和内在化了的群体或社会需要。显然,没有手段与目的之互相转化,高层次的需要便不会出现。实际上从内心体验来说并无某种需要,然而不那么做便会遭受非议甚至惩罚,神经症病人便把“应该”误当作自己的需要,因此,理智化成了神经症经常采用的一种防御机制。

位作者写道,我内心的敌人总是跟我讲道理,可千言万语,归根到底,只是一句话,要求我做到完美。世界本来就是不完美的,我们每个人也都有各式各样的缺点和毛病,总之,人生是有局限性的。关键在于接受( acceptance),这就是健康的人生态度。神经症性的基本态度是不接受(non- acceptance),虽无数次碰钉子仍然不放弃完美主义。

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有消极与积极之分。消极的行为只是为了免于惩罚,但愈是担心、害怕惩罚,惩罚的危险就愈是有切肤之痛。积极的行为是建设性的,甚至是创造性的。


调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自我情感( self-feelings)。

自我情感大体上可以分为自我满意的和自我不满意的两类情感。也可以说,调节的主要内容是自我评价(过高、过低或相对地恰如其分)和情绪(稳定性、对新鲜刺激的易感性、愉快或不快的情绪)。


调节良好的人保持有活跃的动机,对新鲜事物很感兴趣,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对挫折有较高的耐受性,乐于投身于建设性活动之中。这就是说,良好的调节对适应起促进作用。

对于神经症,情形恰好相反。适应不良和调节不良二者互相加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所谓恶性循环。对于这种病人,行为治疗者看到的主要是适应不良的行为模式,精神分析者看到的主要是过分滥用某一种或几种防御机制,使病人的内心世界处于严重扭曲的动态冲突之中。


占有与体验

弗洛姆写过一本书:《占有还是存在》( Haben oder sein,1980),对心理治疗者很有启发。这本书的基本观点大致如此:有两种根本不同的生活态度,一种是占有,一种是体验生活。对生活持占有态度的人容易出现心理卫生问题,而重视体验生活的人往往心理比较健康。

一、学习

重占有的大学生上课用心听讲,唯恐没有听清楚教授讲的任何一句话,并且尽可能忠实地把教授讲的内容都记在笔记本上,以便课后复习背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占有知识。

重体验的大学生喜欢思考,喜欢钻研,常常给自己提出各种“为什么”,他们对考试分数并不太重视。更重要的是,他们对书本里的新思想感兴趣。


二、人际交往

想到什么说什么,天南海北,什么都可以随意发挥,互相交流,既可增进彼此间的理解,也可以提高对人生的体会。

重占有的人在与人交谈时是不大自然的,甚至是紧张或焦虑不安的。他想利用或控制别人,又怕被人利用或控制。很多事情不能谈,因为那些信息、知识和观点都是他的所有物,不容别人染指。同时,他又想把别人心里藏的知识和观点引出来,以便据为己有。他也许沉默不语,等待着别人言多必失。他也许滔滔不绝,以显示自己精神上的富有


神经症病人很少能体会到交谈本身的意义和乐趣。如果是和医生交谈,病人心想得到的只是关于诊断和治疗方面的帮助,他们的心灵似乎是一栋紧锁着大门无人居住的空房屋;或者,他们的面具已经和皮肤长到一起而撕不下来了。所以,医生只能跟病人角色打交道,接触不到他们真正的自我。这是心理治疗的困难所在。治疗者唯有真诚坦率,才可望逐渐发展心理治疗关系。

根本问题在于对待人际交往的态度,是占有,还是体验。交往双方有了共同的体验域,就一切都好办。

占有态度最常见的表现是挑对方的错,指责对方,强行命令对方,而自己则绝对正确,至少是原则上正确。占有态度的孪生兄弟是嫉妒。占有欲越强烈,越害怕配偶跟其他的异性相好。


作为咨询师能够让来访者在体验的氛围中获得改变。而不是彰显自己有多少专业知识,从来访者身上挑毛病。

往期笔记

《心理治疗基础》读书笔记:第一章 人际关系

《心理治疗基础》读书笔记:第二章 心理冲突

《心理治疗基础》读书笔记:第三章 防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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