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合一振兴乡村

乡村稳,基层则稳,乡村是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的基础,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然而不论是旧俗沉渣的泛起,还是治安问题的居高不下,都在昭示着乡村治理的盲区和漏洞。乡村治理的好坏不仅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也体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唯有以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才能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自治是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核心。从承担风习教化、公共管理的乡贤文化,到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中始终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也是历史的创造者。唯有充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密切党同广大农民血肉联系,才能切实有效地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工作合理有效运转。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疫战斗中,蒋家庄发动群众参与,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实现了对全村村民的网格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人干、有人管,疫情防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抗疫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由是观之,必须要将自治作为基层治理中的基础位置。

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基层法治,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必须逐步展开、持续推进。一方面,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通过“雪亮工程”打通基层社会治理、城乡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实现执法能力的快速提升;另一方面,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加大普法力度,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用一个个公正的判决,推动基层干部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唯有如此,才能在执法、普法中,提高公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德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支撑。“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以德治国作为我国自古以来最为丰富的政治遗产,长时间以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凝聚民族精神的工作中起到了支柱性的作用。没有风清气正的淳朴乡风,就无法形成与当前经济结构相契合的行为标准;没有德行规范,就无法形成统一的价值认同。故此整合社会意识、树立典型等德治工作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大宋村矢志不渝地推崇孝文化、家文化,成立孝道协会,开办孝道文化节,使“爱老孝亲”在大宋村蔚然成风,为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作为一个农业立身的大国,只有关注基层、关注乡村,才能够真正把脉中国。因此,要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为我国乡村社会走向“乡风文明”,实现“治理有效”,开辟新境界,为广大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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