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细雨蒙蒙的除夕夜,作为一个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人,悉数过往,已然过完了我的前半生。酸甜苦辣,跌宕起伏,年年岁岁,各种情愫,终是近乡情怯!
我的童年是这样度过的:吃着奶奶用糙麸皮做的饼,就着咸得舌头都变了味的咸菜,吃完了就着水缸舀两大瓢冷水,直把肚子撑的饱胀饱胀。白面馒头和肉,那是过年时才敢奢望的生活,所以进了腊月就开始盼过年。年夜饭是要吃很长时间的,因为管不住嘴。而且也一定会守夜的,因为还想放爆仗、吃水饺,最主要的是晚饭吃得太撑,根本睡不着啊!
小时候我穿的是捡小姑姑穿不上的旧衣服,有时前后都是不同颜色的补丁。以至于十几岁的我,还穿着腿上和屁股上补着新旧不同花色补丁的卡其裤子、黄黑相间跟了我几年的格子上衣。在青春懵懂的年纪,在暗恋的男孩跟前抬不起头来。
那时没有电脑、IPAD,能让我们开心的游戏是藏猫猫、丢沙包、跳牛皮筋,踢着用花母鸡屁股后面的鸡毛做的毽子,玩得不亦乐乎,流连忘返,连爸妈叫吃饭的声音都置之脑后了。
那时家里唯一的贵重电器是一台14寸的彩色电视机。说起这台电视机还有个插曲,那是我爸狠心从开拖拉机的费用里面省出来买的。原因是我们姐弟仨每次都要跑到前面的自然村去看“再向虎山行”,而弟弟每次看到最后都睡着在别人家被送回。爸爸听不得别人家的闲话,便硬气了一回,要买就买带彩色的。全家人视它为宝贝,专门买了一块漂亮的花布蒙着,放在正对门口的高脚桌的中央,以便来我家的人们第一眼就能看到而表示羡慕。于是,只要一吃完晚饭,我家便成了最热闹的样子!在它优美的画面里能得到满足和小虚荣,从电视里看到了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新鲜事。
在初中学政治课,我读到“共产主义社会是各取所需”时,就开始遐想:到了那个时候,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于是我仿佛看到自己穿着电影《蓝光闪过之后》中那条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裙子,吃着纯肉包子,喝着山楂汁,正欢快地翩翩起舞呢……
后来经历了中考,读了卫校,开始用粮票饭票,还得了奖学金,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写写弄弄,不知不觉竟走文艺路线了。心之所向,渐趋成熟!后来离家的日子越来越多,对故乡的感情也越来越浓厚。
不知从何时起,那条坑洼泥泞的乡村小路变成了宽敞笔直的水泥路,小车直接开到家门口,要去哪儿只要心里愿意,没有到不了的地方;如今,一排排整齐的新农村建房,袅袅的炊烟只留在了童年的记忆中,闻到的是远处飘来的肉、鱼特有的浓香……
或许故乡,对于更多的人来说,已然成为记忆而不是实体;经过岁月的洗涤,记忆中的故乡已经被诗化了,已不再是原貌;对于一个融入城市生活的人,无论是空间意义的故乡还是时间意义的故乡,我们都很难返回了。
为了逃离干农活儿,我用我的前半生摆脱乡村;为了逃离城市喧嚣,或许我用我的后半生返回乡村。这其实可能是一种浪漫的理想,即便我真得回到乡村,我也不可能复原我的故乡和过去的生活。我可以把故乡负在肩上,装在心里,让那温馨的童年和在时间里流淌至今的乡韵,抚摸疲惫的心灵……或许,离开故乡是生活需要,回到故乡是生命需要。
村口已不是那个村口,土路也不是那条土路,就连河边的柳树,也不再是那棵柳树。但是,天空还是那片天空,白云还是那朵白云,故乡的太阳还在,故乡的温暖还在。保留一片美好的记忆,因为这里有最亲的爸妈。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高楼、高薪、高铁和高级职称,更需要高兴。忙里偷闲,回到故乡,炒两道家常小菜,煮一碗米酒,聊聊陈年往事,心里会涌出宁静的清香。或许,很多年后,我们的子孙会指着越来越大的城市说,“喏,那就是我的故乡”。只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和我们有一样的乡愁。
今晚,在半拆零落的老房子最后的时光里,在这个没有星月的除夕,陪着父母,看着春晚,喝着妈妈煮的清茶,我记下了以上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