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心理咨询协会郭亚婵坚持分享滴744天:
学习打卡第5天:
(二)要素二:确认正向督导目标
1,转为正向具体之界定
督导者会致力于引导受督者澄清与说明其“正向所欲的”目标,如“想出现的”“想达成的”“需要做到的”目标。在这个步骤中,主要分为两大方向:
第一,当受督者描述一个问题情境并进行问题对焦后,督导者会接着询问受督者希望问题解决或问题不存在之后的状况,以确认督导进行的大方向是处于正确的轨道上。
第二,如果,受督者仍以“不要什么”的用词来描绘自己的目标,督导者则会持续以“那么,你要什么?”来继续确认出受督者真正想要的目标,此时奇迹问句、假设问句、差异问句是经常使用的引导技巧。此时,也可以尝试用评量问句、关系问句及循环问句以引导受督者思考不同的面向的技巧,以使督导目标更加明确化、正向化、可追求化,以激发受督者将抽象的努力方向,化为具体的行动。
有时,督导者会引导受督者思考:
——何以认为这个咨询目标是合理的目标,其准则何在?
——这个咨询目标的重要性何在?
——受督者何以要坚持这个目标?
——当事人需要什么才能有此转变?
这些引导企图让受督者从“问题的描述”转而说明“所欲的目标”,并帮助受督者澄清与检视自己所设定之督导目标背后的参照标准与诠释架构,以更能浮现出受督者真正想要的督导目标。当然,督导者也会持续努力倾听与回应受督者的描述,捕捉与推想受督者的需求与在乎的重点,并会再与受督者确认这是否为受督者想突破之点。
督导者的赞美、一般化与重新建构的反应,也会持续适时提出,以能滋润、支持受督者,并更能聚焦与正向督导目标建构的工作。
2,兼顾当事人的主观想法与咨询目标
当事人在SFS的督导过程中,除了关注受督者的目标之外,也会请受督者思考当事人的目标为何,甚至会强调于咨询中需以当事人的目标为主。以引导受督者扩展对于当事人的状况与目标了解,进而协助受督者检视所设定的咨询目标,是依据受督者需求还是当事人的目标而设定的。
如果,受督者提出的当事人不愿意配合改变或所谓抗拒等相关问题时,督导者则会引导受督者去思考:
——当事人不愿意改变的理由为何?
——他真正需要的目标为何?
——他坚持不改变存在什么好处?
——什么是阻碍他改变的因素?
——当事人需要什么才愿意改变?
等等,这些提问方向能用来扩展受督者对当事人的全盘理解,也会促使受督者找到能与当事人合作的方法,并形成后续协助当事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