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辩证思想仍然一门最科学的认识世界的方法。但“独木不成林”,辩证思想必和另一个东西结合——那就是世界观,到目前为止所有的世界观都可以分为三类,即: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二元论。在讨论这三种世界观之前,我们需要简单认识一下辩证思想的大致内容。
辩证法最初的起源是出于对矛盾的思考,我们知道世界上的很多东西之间都有其对立的一面。
白天与黑夜
正极和负极,
光滑与粗糙;
高与矮,胖与瘦,
好与坏,善与恶,
微分与积分等等。
在很早的古代,不少哲学家和思想家就注意到凡事都有双重性。他们虽然发现了这种规律,但是总想发明一种方法去将它缓和或者消除,而对这种实际存在的变化本身却不去过多的研究。这就导致了他们只是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而没有把它更深化一步成为一门科学的,系统的认识方法。
这里我将从最简单的例子下手一步步推出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从而更好的让你们理解辩证法。
假设有这样对立的两个面,我们首先可以发现它们之间是必须要相互依存才能存在的。假设我们拿掉其中一个面,那么另一个在我们的假设中就不存在了。就是说假设它是正的假如我们消去负的那么正的就不再是正的,它的概念就要重新去定义。假如消去负的结果也是一样,就是说它们彼此间,矛盾的彼此间不能彼此分开,一定要把它们统一起来认识。
对立的双方的矛盾起源于运动,假设没有运动对立的双方就失去了对立性。最多不过是一个名义上的对立罢了,而这种名义上的对立正是形而上学的重要起源。矛盾双方的运动是永无止息的,而在这种运动中必然会产生事物的变化。即量变到质变,质变到量变。为了不产生歧义我在这里详细说一下量变到质变的规律。由上文可知矛盾是多方面的,简单的说可以大致分为两极对立,而对立的条件就是运动。在这种运动中会产生两级的短暂的不平衡性,就是说运动所产生的变化会增加其中一面,从而减弱其中的另一面。由此可知,量变到质变正是由矛盾双方对立统一变化下的一个特例。而质变到量变正是矛盾的一种传递性,这就体现了一种普遍的联系性。
最后一点我要说的就是矛盾的矛盾性。就是说在矛盾对立并且统一的运动中假设有A和B的两个对立面。经过一次这种周期性的运动A就会由B重新转化成A1,关于这个A1就是A的运动发展的下一轮。一个数学上的例子可以更好地说明这一点,就是大家都知道的:负负得正。A如果加上B的否定那么就会重新得到B。
了解完辩证法的大致内容之后我们可以来着手分析辩证法在不同世界观上的运用。第一个就是唯心主义,关于这个分类很多,总体来说的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就是认为精神统领物质。将唯心主义作用到辩证法的大成者就是著名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他的著名的:存在即合理,合理即存在。就是说他是把所谓的“合理”放在第一位的,合理就是一种人的认知。这种观点当然是不够正确的,因为它过多的抬高了精神的作用。第二种就是所谓的二元论,这是一种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而这统一起来的世界观。在近代有许多人都赞成这种思想,事实上除了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一种二元论的思想。但是这种思想的缺点就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有意或者无意的转到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其中的一边,这是一种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过渡时期思想(作者注:关于上个礼拜的郭翠华老师所讲的四个:物质,精神,心灵,灵魂。我不太同意,这是典型的二元论)。
目前世界观的主流就是唯物主义,如果加上辩证法那么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就是说承认物质统领于精神,这种思想在我看来是目前来说相比以上两种更令人可信。马克思有一句名言:人只有先满足物质上的基本需要才能进行更高级的精神活动。前几天还看了一个高兹·安德烈的知识社会,他自己说是唯物主义的发展。就是物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社会会转向知识社会。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不得不批评因为这完全就是一派理想家的闭门造车的学说。无论在现在还是将来物质永远是第一的,因为人的欲望是不可能满足的,那种所谓的知识社会完全就是一个编造出来的理想国,因为他忘记了知识的获得正是为了运用于物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旦这种所谓的知识社会实现了那么人类也就离毁灭不远了……
以上,就是我所说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