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左传·隐公五年》。臧僖伯,即公子𫸩(kou)。
鲁隐公五年(前718年)春,鲁隐公欲往棠地观看渔民捕鱼。鲁国大夫臧僖伯秉持传统为君之道,认为国君的首要职责在于治理国家大事,且所有举措都应符合"古制"与国君行为规范,否则将导致"乱政",而屡次"乱政"终将使国家走向衰亡。基于这一认识,臧僖伯出于对国君与国家的责任感,进谏隐公,劝阻其前往棠地观鱼。此篇散文即记载了这一事件。
开篇臧僖伯即表明“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的治国理念,强调国君应当以国家大事为重,任何行为都必须符合“轨物”的规范,否则就是“乱政”。他指出春蒐、夏苗、秋猕、冬狩等狩猎活动都应在农闲时进行,目的是“讲事以度轨量”“取材以章物采”,使人民能够“昭文章,明贵贱,辦等列,顺少长,习威仪”。对于“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等不符合礼制的行为,臧僖伯明确表示“非君所及也”,体现了他对礼制的坚守。
面对臧僖伯的谏言,鲁隐公却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执意前往,这种知错不改的态度在“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的记载中得到了批判。文章通过臧僖伯有理有据的谏言与鲁隐公固执己行的对比,塑造了一个头脑清醒、坚持原则的忠臣形象,同时也揭示了鲁隐公贪图逸乐、荒废国政的性格缺陷。
全文说理层层递进,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有力,充分展现了《左传》“微言大义”的叙事特色和“以史为鉴”的创作目的。文中“不轨不物,谓之乱政”等论断,至今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体现了古代政治家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认识。
文章言简意赅,论证环环相扣,直指要害,不容置疑。面对臧僖伯的劝谏,鲁隐公虽心知理屈,却仍固执己见,拒不采纳。读者从臧僖伯这番谏言中,可见一位明辨是非、恪守原则、忠心为国的贤臣形象。相比之下,“吾将略地焉”一语,活灵活现地刻画出鲁隐公执迷不悟的性情。故而文章虽未直接描写人物形貌与性格,却通过其言行举止,使读者得以窥见其独特风貌与内心世界。这正是《左传》行文的精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