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②;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译文:
孙子说:战争的原则是:使敌人举国降服是上策,用武力击破敌国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军降服是上策,击败敌军就次一等;使敌人全旅降服是上策,击破敌旅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卒降服是上策,击破敌卒就次一等;使敌人全伍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伍就次一等。所以,百战百胜,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过交战就降服全体敌人,才是最高明的。
在我们的商业竞争中,“不战而胜”表现为“攻心计”。在企业自身实力强大的基础上,利用竞争对手的弱点,在未出击之前展现自己强大的优势,心理优势上让对手屈服,使得竞争对手自动退出竞争行列。此为商业“不战而胜”的“攻心计”。
所以,我在以后的业务中,也要懂得此道理,不能一味地公关、送礼,不断地去打扰他们。这样不太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