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学生故意伤害他人后立刻道歉的机会
在小学阶段,尤其是低年级,同学之间经常因为言语冲突或者肢体接触而发生矛盾。大多数“案子”的发生都是肇事者的无心之过,教师简单地了解一下“案情”,充分地与“受害者”共情之后,就可以提醒肇事者去认真道歉并“结案”了。
但有些案子却可以分辨出是肇事者故意为之的。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不要让学生以随口一声“对不起”就结案了。那对肇事者起不到真正的教育作用,反而会让他觉得做出任何伤害他人的行为到最后只需说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应付过去。
有一次午餐时间,二年级男生瑞气呼呼地找我告状:“老师,海又在说我喜欢梅梅。”“又”字用得很准确,海的确已经不是一两次这么说瑞了。之前还觉得海可能不懂事,所以我只是轻描淡写地提醒他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我走过去,叮嘱海:“你吃完饭和水果后到我餐桌这边来。”一会儿,海就过来了。他知道原因,就很诚恳地说:“老师,我错了。我不应该那么说瑞。我去跟他道歉。”我问海:“你知不知道你那么说瑞,瑞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海很诚实地回答:“知道。我知道他听到了会不高兴。”
“我明白了。你就是故意说一些让瑞不高兴的话。”我帮他总结,然后提醒他:“故意说让人不高兴的话,最后大家都会不喜欢你的。”接着提出我的要求:“你好好想想:能不能故意让人不高兴?今天你一整天都不要和瑞玩,我也不允许你去道歉。你一整天闲下来时就好好想这件事。到了明天才可以去跟瑞道歉。如果他不原谅你,那你明天还是不能和他一起玩。后天再去道歉。瑞哪一天原谅你,你哪一天才可以和他一起玩。”海没想到我不允许他去道歉,并且不能马上和瑞一起玩。正因为他经常和瑞一起玩,才有机会说让瑞不高兴的话。这令他真正感到焦虑了。